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市纪委监委联合
相关部门、市广播电视台
在西安新闻广播《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中
开设“集中整治惠民生”专题栏目

今天《党风政风热线》节目邀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闯,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局局长商茜茜,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潘国安,西安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主任曹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副局长袁辉,西安市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张延,西安市人大代表强曼丽做客直播间,汇报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现场接听热线电话,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闯表示,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的指导帮助下,全市资源规划系统坚持把住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纳入管党治党工作全局,作为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办证难”的有力抓手,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办好为民实事、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便捷高效发展。
问题回复:
市民杨先生拨打热线反映:我是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负责我们单位房改房回购办证工作的,我们单位有两套房屋需要办理房改房回购登记,产权人均是退休职工,两人因分配新房,办理了旧房腾退手续,但我们单位一直没有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现两位职工均已病故多年,其家属都移居海外,无法联系上,房屋存在无人继承、无人申请的实际情况,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办理房改房回购登记手续呢?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潘国安回复:这种情况,我们中心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采取当年退房时原产权人与房改单位签署的腾退相关资料+公示公告的方式,完成此类房改房回购登记。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或其他情况,将在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办结。
微信网友反映:我是莲湖区团结中路翡丽城小区1号楼3单元1806室的居民,小区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但开发商没有公示公告,导致市民无法办证,但是给雁塔区朱雀大街朱雀大厦10701室护航不动产支付580元代办费可以办证。这是否合理?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潘国安回复:这个问题属于商品房转移登记问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因商品房买卖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申请资料具体包括申请书、购房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等。
商品房转移登记中,不动产登记机构只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其中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按住宅类每件80元收取。此类业务在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就可办结。
同时,我中心在朱雀大街朱雀大厦的办公地址是5层和6层,您反映的10701 室不属于我们的办公场所。初步判断您陈述的10701室护航不动产为社会中介机构。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收费不合理,您可向相应管理部门反映了解收费标准情况。
节目后,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进一步核实了解,尽快处理您的办证问题。
市民王先生拨打热线反映:我是灞桥区东岭新城小区交房12年,到现在一直没拿到房产证。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局局长商茜茜回复:刚才您说的问题我们已经听清楚了。您现场提出的问题,节目之后我们回去核实一下:1、小区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原因;2、项目的土地手续、工程建设手续、房屋首次登记情况;3、项目是否符合处遗政策。如果符合处遗的相关政策,我们会与所在区县对接,如果可以纳入处遗,我们可以纳入处遗来处置;如果可以走正常手续来推进,我们也可以全力协助推进。
市民王先生拨打热线反映:高新区兴龙社区9年房产证办不下来,咨询过多个部门,都不知道什么原因。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局局长商茜茜回复:您说的兴龙社区我是有印象的,这个项目是高新区管委会今年列入处遗的项目。因为这个涉及到处遗,首先要先办大证即首次登记,首次登记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以后,您个人拿着您的完税凭证和网签合同才能去办理(房产证)。这个处遗的处理需要一个过程,中间要完善项目的土地手续、建审手续,还要做消防安全质量鉴定和房屋土地的实测。请您耐心等待。
我相信不久之后您的房产证肯定会第一时间拿到您的手里。
微信网友反映:西安天朗房地产收取业主(西安市未央区浐灞三路天朗蔚蓝东庭小区)的钱给业主加快办理房产证,交钱的业主就立即办理,不交钱的业主就一直拖着不办理(拖3到9个月)。这是否合理?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局局长商茜茜回复:群众反映问题已了解,主要还是因为开发企业收取群众登记代办费,导致群众不能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积极认领,回去以后立即核实两件事,一是开发企业到底有没有收取群众代办费的问题;二是未办证群众有没有向企业交齐相关的办证资料(登记费用80元、完税凭证、网签合同、个人身份证明等)或是再核查一下有没有法院查封等问题影响转移登记。
如果经核查,确实是因开发企业收取代办费的问题,我们将要求我局涉及的区县分局和房企监管部门共同约谈项目主体,督促其增加办证流程及进度的透明度,并责成其在群众交齐办证资料的前提下,尽快为群众办理转移登记。这里特别说明一下我们将采取一周一督办的形式,什么时间给群众办了证,什么时间督办结束。倒逼企业加快办理。
市民席先生拨打热线反映:元丰怡家小区安置15年了,办不下房产证。咨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说是没有验收合格,才导致办不下来房产证。

西安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主任曹峰回复:刚才您说的问题我们已经听清楚了。您现场提出的问题,节目之后我们回去核实元丰怡家小区的相关情况,我们核实完后会第一时间给您回复调查处理的情况。
市民员先生拨打热线反映:新城区14街坊房产证办不下来,由于当时是全额集资建房,市住建局住房制度改革处让群众改成购买公有住房,导致房产证办不下来。
西安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主任曹峰回复:您提出的问题我记录了,节目之后我们积极与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对接,及时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微信网友反映:我是长安区郭杜北街高阳二路金宇蓝苑小区业主,小区2022年通知办理房产证,但是当时本人不在西安。于是2024年7月我向开发商反映,开发商要求我缴纳3000元费用转交中介办理,我拒绝后,截止到2024年9月29日未办理房产证,影响正常生活。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副局长袁辉回复:问题已听清,我们回去立即就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待查明该项目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情况后,尽快回复业主。
就业主反映开发企业收取 3000元办证费一事,首先是不对的,因为按照国家收费标准办理个人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只收取80元/件,这3000元到底是啥费用?我们回去也要了解清楚。
同时也请这位业主认真阅读购房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里面约定了开发企业多长时间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和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法维权。
在查明事情原因的同时,我们将联合住建部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约谈开发企业,并督促开发企业为业主尽快办证,如确因已符合办证条件故意拖着不办或者加收费用,我们将协调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对此事依法严肃查处,并协助业主让其早日拿到房产证。
市民赵先生拨打热线反映:长安区大兆街道办章曲村村民,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将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十余亩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自2023年起多次反映给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希望他们履行法定职责,但至今没有纠正。希望该问题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副局长袁辉回复:您反映的基本农田建三层楼肯定是违法的,这个毋庸置疑!至于反应多次无果,节目之后我们回去了会立刻核查,核查完后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西安市人大代表强曼丽提问:

问题一:我市在解决不动产“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方面?有哪些破解难题的创新担当之举?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局局长商茜茜回复:西安市处遗工作从2021年就已经开始,目前已经处置四年了,这四年过程中我们已经将近处置了600多个项目,涉及群众50余万户。当然这个表面上看起来是办证难的问题,但实际上这些项目的根源都是在于违规违法加建、配建设施不足、建审手续缺失、涉法涉诉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项目没有办法通过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最终导致没有办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我们在处遗的过程中,首先就要完善这些缺失的手续,在处置过程中其实是非常艰难的。我们现在最难的问题就是在首次登记以后还要再面临着给群众办理转移登记的问题。
问题二: “西安市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实施方案”执行多年,目前仍存在有些小区没有办理,请问如何将这些小区纳入处遗项目?纳入依据、程序是什么?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局局长商茜茜回复:这个是有处置范围的,这个范围是由中央来定的。我们依据自然资源部发的文件,这个处置范围必须要在2020年12月31号之前,在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已建成并且已销售,土地及房屋来源合法并且权属清晰。
问题三:依据《税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规定业主必须先缴纳契税后才能办理房产证,现实中有很多因为开发商或建设单位自身欠缴税金或信用问题导致业主无法到税务局缴纳契税,故多年无法办理房产证,请问税务局对于此类情况采取了哪些措施?如果开发商或建设单位不配合有什么制约措施?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潘国安回复:这种问题主要发生在开发商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办法完税,给购房群众出具购房发票导致的,在我们日常工作中,我们也有联动的机制。市民朋友也可以根据出现的问题,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督促企业进行完税,另外如果我们税务机关发现此类问题,也会核实。确定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群众是无辜的,也会对这个问题进行督办。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局局长商茜茜回复:关于处遗项目的涉税问题,今年我们对600多个处遗项目进行了摸排,经统计有200多个项目涉及到税务问题。
这个问题我们已经专门形成了一个报告,报给了省处遗问题专班,省处遗专班和省税务局进行协调、沟通,目前省税务局已经出台了六条措施,但这六条措施属于我们内部文件不方便公布。这六条措施已经发到了全省的各税务局,目前涉及到处遗问题的涉税问题,各区(处理渠道)都是通的,只要开发企业到税务局给群众开具购房发票,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可以解决。
西安市人大代表强曼丽建议市住建局:
1、继续完善相应政策,加强部门联动,简化办证流程。
2、加强信息公示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特约监察员张延提问:

问题:目前“保交房”工作虽然由市住建局牵头,但是“保交房”办证工作由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想问一下,关于“保交房”办证工作市资源规划局出台了什么政策,办证程序如何?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局局长商茜茜回复:“保交房”工作虽然是由市住建局牵头,但是我们市资源规划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我们也高度重视。
在今年6月份,国家自然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解决保交房办证的相关文件,就为了做好有效的连接,我们在今年10月联合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中院四家部门经过多方研讨,出台了我市的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政策的保交楼若干解决措施,这个措施有效的解决了分批规划核实竣工备案、土地房屋查封、税费缴纳等一些影响我们不动产潜质的问题,这个措施下发了以后,可以有力地指导我们各区县的保交楼专班、资规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来加快为群众办理登记。这个措施现在是内部文件不予公开,但我们局已经把这个措施通过我们的政务内网已经给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的相关部门都发送下去了,并且对相关政策我们也进行了集中培训,来推动办证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局各不动产登记部门也开辟了绿色通道,只要涉及到保交楼的项目,我们都是特事特办、快事快办。
特约监察员张延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房产证的办理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但普通人对办房产证这件事的政策、程序都不了解,往往会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或者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对管理部门的误解。希望管理部门,把房产证办理这样一个政策性很强、专业性很强、又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少跑冤枉路,让我们的房产证办理工作更加透明。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闯回应:对于刚才听众朋友们反映的具体问题,以及市人大代表和特约监察员的工作建议,我们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回去以后将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协调解决、抓好落实,一定会给反映问题的听众朋友们和人大代表、特约监察员一个满意的结果,请听众和市民朋友继续监督我们,继续关注、支持不动产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