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陕西段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达一类标准 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在99%以上

来源: 起点新闻           时间:2025-12-01 09:51

  秦岭被誉为“中华祖脉”和“中央水塔”,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11月26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8月至10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分赴西安、汉中、商洛,综合运用现场查看、调阅资料、座谈交流、问卷测试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委托涉秦岭其他设区的市开展自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报告显示,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条例,秦岭陕西段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达到一类标准,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保持在99%以上。

 法定职责落实有力

 报告中提到,陕西省成立省推进黄河流域、秦岭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召开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加强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开展明察暗访,常态化开展省级督查和市际交叉检查。启动秦岭保护总体规划修编,划定秦岭区域生态保护红线3994.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16.29万亩、城镇开发边界57.7万亩,秦岭6市39个县(市、区)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依法保护效果显著

 根据报告,陕西省主要河流优良水体占比超过九成,汉丹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I类。矿山整治三年行动压减矿山111座。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面积1.1万亩,白河碗铁矿治理主体任务全面完成、“磺水”河段缩短至15公里。大力推进尾矿库治理,数量同比下降11.7%。秦岭区域2228家农家乐(民宿)全面规范日常管理。制定《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决定》,朱鹮保护经验广泛推广,羚牛、金丝猴种群数量稳定在5000头(只)以上,红豆杉、独叶草、秦岭石蝴蝶等一批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秦岭样本”登上全球舞台。

 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报告还明确,陕西各级各部门动态排查、常态化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断提升。“智慧秦岭”监管平台建设持续加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保护,群众自发组织秦岭山区灭火受到应急管理部肯定。审结首例个人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公益诉讼案件。

 根据检查情况,执法检查组对进一步加强《条例》贯彻实施提出建议: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胸怀“国之大者”,当好秦岭卫士,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提升保护修复水平,依法整治违规穿越行为,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不断提升秦岭保护成效,确保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