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出台《关于规范政企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企交往的“正面清单”,划出了政企交往的“负面清单”,让政企交往行得“正”走得“端”。
在正面清单方面,《意见》要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要依法清理精简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优化服务方式,简化办事流程,规范收费项目,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多部门统一检查、联合执法,争取进企业一次、查多件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同时,《意见》明确,在依规依纪依法前提下,公职人员应加强与企业和企业家的联系交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参加企业和商(协)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符合有关规定的活动。企业及其负责人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对国家公职人员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应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
在负面清单方面,《意见》提出,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应自觉杜绝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等方面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严禁滥用职权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和企业具体经营管理活动,为企业及其负责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其合法权益。严禁故意刁难,滥用裁量权,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不考虑客观实际,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严禁以无偿或者象征性支付钱款等方式借用企业钱款、房屋、车辆等财产,向企业转嫁应由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支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巡视巡察、督查检查、推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不作为、不担当或者推进重点项目不得力、履职不到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现象,要严肃追责问责。(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袁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