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主题党日的教育引领作用,让主题党日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日前,市纪委监委机关专门下发通知,对党史学习教育期间所属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进一步规范。
通知指出,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落实五项制度,即:定主题,党支部结合实际确定活动的主题;定时间,开展活动不少于半天;定方案,每次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要报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定形式,党日活动要有明确的组织形式;定责任,将党支部书记作为抓好主题党日活动的主要责任人,提高活动参与率,避免把主题党日活动当成完成任务、例行公事,做样子、走形式。
通知强调,各支部要注重发挥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西安事变纪念馆、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葛牌镇区苏维埃政府纪念馆等西安驻地红色教育资源教育引导作用,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突出“党味”,充分发挥主题党日的思想教育阵地作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章党规、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课教育、志愿服务等规定内容,确保活动更加有序、取得实效。
市纪委监委要求,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作用,创新推行“主题党日+”模式,聚焦学习、服务群众等主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党员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民生热点调研等,切实让每名党员把思想和工作融入进去,积极参与、有所收获。同时,要注重维护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不得借主题党日活动之名进行游山玩水、观光娱乐,不让主题党日活动“变形”走样,确保主题党日活动“党味”浓厚。(记者 文艳 通讯员 袁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