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绘乡村振兴“廉”画卷——陕西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来源: 党风与廉政           时间:2024-09-10 09:59

杏子熟了。王小川 摄

初秋时节,黄土高原的山谷沟壑间果实摇曳,关中平原成片的玉米长势喜人,陕南秦岭深处茶叶飘香。行走在广袤的三秦大地上,一个个美丽乡村串点成线,美景如画。

乡村振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陕西省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以精准有力监督为乡村振兴清障护航。

今年以来,陕西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关键人,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让群众共享乡村振兴发展成果。

贯通协同凝聚强大合力

“经查,宋家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某重复享受50余亩退耕还林补助,共计4万余元。”日前,白河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村干部侵害基层群众利益案件。

该问题系白河县审计局在对乡村振兴领域退耕还林工作进行审计时发现的,经“纪巡审”三方综合研判,巡察组走访群众,与镇村干部进行谈话、摸清情况;审计组查阅毛某退耕还林补助申报、补助兑付等资料。经核查,巡察组、审计组将毛某重复享受退耕还林补助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最终,毛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汇聚各方力量。集中整治开展以来,陕西省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各项监督贯通协同,探索建立“纪巡审”联动机制,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深挖彻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蝇贪蚁腐”,有力有效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记者从陕西省纪委监委获悉,今年,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牵头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加强纪巡审联动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紧盯县级“主战场”,重点关注全省7个国家级、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建立健全沟通会商、疑点核查、案件移送办理等机制,促进“纪巡审”贯通协同、联动高效。据统计,截至7月22日,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已排查出问题线索392件,立案165件,已追究责任207人,追回资金1030余万元。

“通过深入分析研判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举报、查处案件特点,我们结合省情实际,选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财务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两个‘小切口’,对重大资金、重点领域、重要线索采取‘嵌入式’联动监督,发挥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巡视巡察‘政治体检’、审计监督防腐治乱作用。”陕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乡村振兴领域点多面广,深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需破解各监督主体信息交流不畅等难题。

洋县纪委监委通过构建信访联办、监督联动、问题联查、案件联审贯通的一体化“监督网”和查办一体工作机制,靶向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在处置群众反映某村以集体“建房服务费”的名义变相向村民乱收费问题后,举一反三,组织多方力量在全镇开展核查。经核查发现,该镇4个村存在以收取管理服务费、建房协调费等名目变相收取村民建房费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开展审查调查并督促各村第一时间给村民退还费用。

“张某某被查后,村里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了,我们的心里也敞亮了!”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兴隆镇某村回访时,村民说起了村里的新变化。

在办理兴隆镇某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计张某某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案时,泾阳县纪委监委考虑到案情复杂、时间跨度大、涉及人员多等因素,按照大协作区机制,通过联动监督、互动交叉、统筹推进等方式,由纪检监察室外查取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被监督单位、镇纪委走访相关群众,各方人员并肩作战、有效互补,在较短时间内查清了张某某的贪腐问题。最终,张某某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山水环绕的流水古镇。(安康市汉滨区纪委监委供图)

快查快处营造严的氛围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坚决查处惩治,强化“严”的震慑。

“从之前查处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来看,村组干部较为集中,但乡镇干部违纪问题也时有发生。”陕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从人员构成分类,领导干部主要是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副职干部等‘关键少数’,村干部主要是‘一肩挑’人员。”

宝鸡市纪委监委以查处“一把手”破局,聚焦反映强烈问题,紧盯不放、一查到底。把群众实名举报、问题具体、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作为重点,深挖彻查、快查快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此前,有群众先后多次举报麟游县某镇党委书记魏某在扶贫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对魏某进行函询后,其予以否认。随后,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核查,果断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明魏某在担任镇长及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实施扶贫项目及乡村振兴项目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的问题。

针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多、涉农资金密集的特点,安康市纪委监委树牢办案是最有力监督的理念,坚持办案引领,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我们把查处重大典型案件作为切入口,严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恶劣、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职务级别高、涉案金额大的案件。”安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通常涉及多个环节、多方利益,对此,我们在线索排查一开始就注重深挖‘案中案’,通过锁定重要岗位、分析关键点位、过筛历史证据等方式,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涉及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资金流向3个维度比照分析、深入研判,先后留置了3名在乡村振兴项目审批和建设中收受钱款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形成强大震慑。”

渭南市纪委监委以强有力的案件查办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排查整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治理效能。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第三方工程质量监督、第三方财务审计,确保项目质量达标、资金使用规范;推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建立高标准农田规范建设的长效机制,遵循“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总结完善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管护的“统管模式”,探索委托种粮大户、涉农企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管护的“托管模式”和依托农民用水协会管理的“自管模式”等,确保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效益。

靶向施治做实“三资”管理

今年初,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五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丁某某侵占集体资产一案在灞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灞桥区纪委监委组织100 余名村(社区) 干部走进法庭,“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此案中,灞桥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领导包案工作机制,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循线深挖细查,严肃查处丁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暗箱操作、截留私分、零出资转让等方式,将集体资产变为个人私产、侵占集体资产的问题,给予丁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侵占的集体资产收归集体。

“吴起县某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某于2010年将该村300亩坝地承包给村民高某某,签订合同后没有收取承包费,其间也未进行催缴。在合同清理专项行动中,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拖欠资金全部追缴村集体。”延安市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为切口,针对无偿、拖欠或低价占用、违规出租、出让、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清收整改问题合同,追缴合同欠款。

“蝇贪”之害猛如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事关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集中整治开展以来,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中之重”,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化两项重点,抓责任、抓监督、抓保障、抓案件、抓整治,“小切口、大深入”持续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市县纪委监委紧盯“排查收集、集中审核、整改纠错”等关键环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协调推动农业农村、司法、审计、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核组,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合同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以及合同约定价款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针对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我们督促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将9类18项内容纳入重大财务事项,推动财务监管有据可依。”陕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农业、财政部门制定重点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同时,督促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管信息化意见》,跟进监督“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增加纪检监察监督模块,及时接收分析对比群众举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收集登记合同75.9万份,审核整改合同66.9万份,共计追缴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欠款18.46亿元,新增合同价款9.5亿元。“陕农经”平台已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并实现数据互通1440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陕农经”平台建账17617个(占比69%),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会计账簿初始化。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在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护航下,乡村振兴的美好画卷正在三秦大地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