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转变干部作风

来源: 陕西日报           时间:2021-04-22 09:38

4月20日,记者从西安市莲湖区纪委监委获悉:2020年,该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29人次,占“四种形态”运用总数的80.76%。对小问题严批评、多敲打、勤提醒,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成为莲湖区纪委监委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法宝”。

让“红脸出汗”成为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一环,莲湖区纪委监委在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谈话函询、做好贯通运用和加强预防教育上下功夫。

据悉,莲湖区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政治巡察、明察暗访,围绕十四运筹备、治污减霾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今年以来,还对谈话函询全过程审批手续、文书模板进行梳理,印发了《莲湖区纪委监委谈话函询相关文书(模板)》,严格谈话函询内容和审批程序,做到谈话函询前制定工作方案、谈话函询时规范程序、谈话函询后及时追踪。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层层递进、相辅相成、宽严相济,共同发挥作用。莲湖区纪委监委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基础上,全面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时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腐败问题零容忍,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提高执纪审查的质量和效果,去年以来,共立案139件,同比增长41.84%,移送司法机关6人。在查办案件的同时,莲湖区纪委监委注重强化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以严惩极少数贪腐分子的深刻教训警示大多数党员干部。

此外,莲湖区纪委监委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引领,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去年以来,建成了莲湖区警示教育基地、枣园街道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通过纪检监察报纸、杂志、网站等推送登载党风廉政信息65篇;印发《莲湖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资料》,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临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均提前发出通知,层层传导压力,预警提醒党员干部,使不该出现的问题禁于未萌、止于未发。(记者  王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