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说 以监督力度促整改深度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时间:2025-11-18 09:42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共同发力。凝聚各方共识与合力,构建起严密高效的监督网络,方能确保每一分资金都安全高效地用在乡村振兴的刀刃上,真正惠及农业、农村与农民。

纪检监察机关说

以监督力度促整治深度

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乡村振兴作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到县一级如何保障落实?抓住了“资金”这个关键,就有了工作抓手。从整治情况来看,或多或少还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使用不透明等问题,也发现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这些都会影响到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推进,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以有力监督推动专项整治,确保乡村振兴资金花在刀刃上、充分发挥作用。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专项整治如果仅靠主责部门推动、缺乏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支撑,效果可能就会打折扣。监督执纪执法来不得“温良恭俭让”,只有认真追责问责,才能真正压紧压实责任,唯有严肃查处,才能推动整治工作动真碰硬。我们以办案促整治,紧盯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重点项目、重要人员开展廉洁风险排查,综合运用以案挖案、数据比对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对涉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资金量大、影响恶劣的问题快查快办。今年以来,该领域共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形成了有力震慑,释放了从严整治的信号。

乡村振兴资金是群众的“暖心款”。小到几百元的救助补贴,大到几万几十万元的移民搬迁款,甚至百万元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资金,都是群众看得见、用得着、感受得到的。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是落实“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专项整治是重要载体。我们要始终饱含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怀去开展工作,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和发展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深入整治,持续释放惩治“蝇贪蚁腐”的明确信号,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陕西省蓝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卢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