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重拳扫黑除恶 坚决打掉“保护伞”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时间:2018-08-28 16:43

  围堵工地、阻挠施工、敲诈勒索、强揽工程……这些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涉黑涉恶案件,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监委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重拳出击、精准打击,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还基层群众一片和谐安宁的朗朗乾坤。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61件,已立案审查40件,采取留置措施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8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采取刑拘、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63人,在全市形成了高压震慑态势。 

  深挖细查 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 

  “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破坏西安营商环境,严重影响西安改革发展良好局面。”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卢力群指出,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核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必须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以全面搜集、细致核查引领精准打击,真正做到严惩不贷、除恶务尽。 

  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西安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核查到位、情况反馈到位、问责追责到位”的工作原则,简化审批环节,实行快速处置。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每月定期召开线索集体研判会或监督执纪专题会,交办问题线索,听取承办部门线索办理情况专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指定案管部门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跟踪问效。 

  涉黑涉恶问题对人民群众安全感伤害最大,必须及时回应基层群众的呼声。西安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市县(区)“12388”信访举报网站、举报电话,以及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与政法机关、信访部门探索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从公安机关查办涉黑涉恶案件中,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安机关。 

  今年3月到5月底,市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把动态摸排和跟踪核查贯穿工作始终。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充当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干扰阻碍案件查处等问题线索作为排查重点,加大审查力度,提升工作实效。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筛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精准打击 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水磨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建民为从某企业在该村地域内承建的项目中承揽工程,指使本村村民高建宁、倪建存纠集十余名村民携带机械设备围堵施工现场一个多月,并索要由此产生的巨额费用。西安市纪委监委坚持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专案组仅用6天时间就查清高建民等人违纪违法事实。目前,高建民等3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公安机关依法对高建民等12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我们集中优势兵力,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严查快处、坚决打击!”西安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查办过程中,市纪委监委扩大触角,既查清反映的具体问题,还深挖一批线索,严肃查处背后的“保护伞”,严肃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的人和事。 

  西安市纪委监委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从市纪委监委收到第一封涉黑涉恶信访举报件起,市纪委主要领导迅速召集市纪委各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相关领导参加专题会议,研判问题线索,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审查方案。对市委重点督办的线索,由市纪委两位副书记分别担任组长,抽调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人员组成3个专案组,形成工作合力。 

  指挥有力,行动迅速。西安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细化安排,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特别是抓好巡察移交和省纪委交办问题线索的查处,既建立台账、加快进度、优先办理,又深挖细查、除恶务尽、确保质量。 

  除恶务尽 彻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西安市纪委监委对重大典型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坚持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区县纪委监委对涉及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提请市纪委监委直接查办。截至目前,市纪委共有7个纪检监察室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案件的查处,提级办理16件,共对21人立案审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对63人采取强制措施。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特点,西安市纪委监委注重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专案组坚持与司法机关同步调查、协同作战。对发现核查难度较大的“窝案”“串案”,采取指定管辖、交叉办案方式,有力提升了核查质效。 

  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处,市纪委监委都坚持做到“三个一”,即:听一听群众背后的议论,看一看背后是否有党员干部失职渎职问题,查一查背后是否有利益输送行为,抽丝剥茧梳理问题根源,彻底查清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在查办雁塔区电子城街办曹家堡村村委会主任曹永辉案件中,专案组发现相关单位涉嫌设立“小金库”,村组干部职务侵占、收受拆迁公司巨额好处,以及在地面附着物赔付中相关国家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行贿贪污等“案中案”“案外案”问题。截至目前,已对该案41名涉案人员采取了相应措施,涉及村组干部14人,公职人员8人,其他人员19人,涉案金额总计1400余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批准逮捕其中19人。 

  “下一步,我们将有效发挥纪委监委的工作优势,扩大摸查范围,加强对涉案地域、行业和领域的串并分析和综合研判,严肃查处涉黑涉恶案件中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腐败问题和失责渎职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西安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负责人说。 

  点评: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年初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不仅关乎民心向背、社会稳定,更关乎基层政权巩固、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理,协调各方力量,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取得阶段性成效,西安正是其中一例。 

  “打黑除恶”和“扫黑除恶”一字之差,就体现在“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加强基层政权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更全面、更深入、更彻底地扫除黑恶势力,关键就在于严肃彻查涉黑背后的“保护伞”。继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需要我们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的“保护伞”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既督促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又加强与政法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从根本上铲除基层黑恶势力滋长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