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灞桥区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对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档案管理等基层纪检监察主要业务进行规范,制定的417条16项制度被西安市指定为区(县)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参考模板”。
“灞桥属于西安市城乡结合区域,相比其他地方,问题更多、矛盾也更为复杂,近些年城市快速更新发展,违纪违法手段隐形变异、花样翻新,对现有的工作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据灞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法治化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实践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立足城乡结合区情实际,主动对接省市纪委监委指导调研渠道,通过“三级联动调研”机制,把上级指导意见与基层工作实践结合,修订出台了系统集成与科学管用统一、赋责与束责并重的《区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
该工作规范坚持“全周期闭环式管理”理念,由“1+8”纪检监察业务规范和“1+6”内控制度体系组成。“1+8”是指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定为统领,配套实施的问题线索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廉政档案管理、廉政意见回复等一系列业务规范。“1+6”是指以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优化调整方案为前提,统筹实施的常委会议事、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报备、干部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内控制度。
在此基础上,灞桥区纪委监委还统一文书填写要素,规范第一种形态文书格式8种,规范谈话常用文书格式17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文书95种,画清日常业务工作“辅线”,主辅结合,扎紧严密细致、务实管用的全周期闭环式管理制度体系。
“为确保工作规范既与上级规定协调一致,又与工作实践有效衔接,我们还实行了前置审核与质量评估‘双把关’闭环措施。”灞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工作规范出台前进行前置审核把关,以集体研讨方式,逐字逐句“文核”文件内容的体例格式与用词表述,“法核”文件内容的政治性、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严防“带病”施行。工作规范出台后进行质量评估把关,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原则,定期组织相关责任科室对照《工作规范运行任务清单》分析评估制度运行和执行情况,及时打通梗阻、纠正偏差,形成“破解工作难题、形成制度规范、推动工作创新”的良性循环。(西安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