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违规为去世村民发高龄补贴,村监督员发现、上报给街道纪工委,该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村党支部书记擅自决定将本村空置学校对外出租,村监督员发现,当事人因违规违纪被立案审查。”这是近期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监委在临潼区试点推行提级聘任村级监督员、强化村(社区)干部小微权力监督的具体例证。
去年4月,临潼区纪委监委调研发现,该区近三年立案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中,村(社区)干部占比62.2%,主要原因就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特别是部分村(居)监会主任认为自己和支部书记、主任比,职级上低人一等,不敢监督,不愿监督,还有的因能力有限,不会监督。”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临潼区纪委监委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和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对全区271名村(居)监会主任进行提级聘任,让其成为区纪委监委和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垂直管理的纪检监察监督员。同时,建立配套制度机制,赋予监督权限,明确考核标准,及时提供业务指导、工作支持和履职保护,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开展监督。该负责人介绍,监督员发现村(社区)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后,可直接向区纪委监委反映,纪检监察机关予以重点关注,快速处置。
据统计,2021年以来,临潼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三务”公开等开展监督检查8702次,发现涉及基层干部违规违纪、作风庸懒散慢等各类问题2311个,向各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反映问题线索249条,立案审查25件27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通过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员监督前哨作用,有效制约和规范小微权力运行,防止微腐败发生。”西安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提级聘任村级监督员的做法正在全市探索推广。
围绕加强对村(社区)干部小微权力监督,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方式方法,通过谈话提醒、考核培训、警示教育等,督促村居干部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周至县纪委监委通过组织廉政法规考试、廉政谈话、个别提醒等,给新任村干部立规矩、打预防针。鄠邑区对新任村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务犯罪问题开展专题廉政培训,同步开展身边典型案例警示剖析,现场签订遵规守纪承诺书,督促村居干部知红线、守底线。(袁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