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巡察办在指导各区县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村(社区)巡察新方式,自2020年5月以来,分别在全市5个区县所辖的20个村,开展为期1个月的“提级交叉”巡察。巡察期间,共发现170个问题,移交问题线索24件,其中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立行立改问题31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在本次巡察对象的选择上,采取“摸底、推荐、审定”三步骤。充分征求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城改办、市信访局等部门意见建议,摸底筛选出初步巡察对象,再征求区县意见建议,推荐一批巡察对象,最后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本次提级巡察的5个区县20个村(社区),涉及党组织软弱涣散、脱贫攻坚滞后、信访问题突出、城改问题较多等不同类型,基本涵盖村(社区)发展中的各类突出问题。在节奏打法上,突出“短平快”,结合巡察对象实际,机动灵活,优化环节,因村施策,紧抓重点。在方式方法上,突出“稳准深”,巡察的组织方式、任务安排、工作流程,都紧密结合村(社区)生产生活特点,善用群众语言,接地气、心贴心,最大限度消除群众疑虑和顾虑,确保全面深入了解问题。
本次巡察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细化对村级党组织巡察监督要点的30个方面,突出“三个紧盯”,找准找实各村(社区)存在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了解村(社区)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及基层治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紧盯重点事,重点了解村(社区)党组织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大棚房”整治、环境卫生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问题。紧盯重点问题,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时间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纳入巡察问题线索进行办理。
同时,本次提级巡察采取市级统筹、区县参与的办法,成立1个市委巡回指导组和5个区县提级巡察组。按照巡察组人员配备要求,市委巡察办协调市纪委监委、相关市级部门和相关区县委巡察办,分别抽调熟悉纪检、组织、审计、政法、城建、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业务骨干;巡察组长均由有农村和区县基层工作经验的领导担任;巡察组成员中,基层工作经历和经验比较丰富的区县部门和镇街干部占90%。为确保巡察抽调人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提级巡察组和巡回指导组在巡察准备阶段,全部进行组内人员分组和业务培训。
市委巡察办对5个区县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全面压实被巡察村(社区)所属镇街党(工)委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相关单位部门能立行立改的,马上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全程建立台帐,实行销号式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认真总结本次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充分吸收各巡察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市委巡察办修订完善了西安市对村(社区)巡察监督要点,及时印发各区县。同时,对标中央和省委关于对村(社区)巡察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这次对基层末端巡察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修订西安市区县巡察向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巡察对象、巡察重点、巡察方式、时间安排、主要工作环节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区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工作。(西安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冯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