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内涵要义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性、原则性强,必须有一套科学完备的制度来规范”,要求“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要牢牢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质量和执行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党的历史经验表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这个“法度”,主要就是以党内法规为脊梁的党的制度。党内法规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治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长期管党治党实践经验,是实施党的领导活动的主要遵循,是管党治党的主要依据。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从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开启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力度空前的实践进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注重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沿着体系化方向深耕发力,先后两次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接续编制实施三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把制度建设贯穿新时代党的建设各方面,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数量之多、制度权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前所未有,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成为“中国之治”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成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一张金色名片。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一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为框架,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以部委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这一党的建设重要成就彪炳史册,是党的建设史特别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由此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征程上,要深化运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宝贵经验,及时回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新需要,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确保党永葆生机活力。
守正创新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做好顶层设计、查漏补缺、提质增效文章”,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实践路径。
加强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新时代新征程,做好顶层设计文章,要抓纲带目,在发挥好党内法规“两个重大作用”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以统筹谋划、贯彻实施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为抓手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以完善“两个维护”制度确保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以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有力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坚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完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持续激发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重大改革举措,紧扣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制度,为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及时查漏补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立柱架梁任务基本完成,重点是查漏补缺、执行落实”。做好查漏补缺文章,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靶向施策,综合运用制定、修改、清理、解释等方式,精准集约高效推进建章立制工作。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直击梗阻、痛点,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持续用力,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建章立制,及时将基层探索、先行先试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强化有针对性、可操作、能落地的制度供给。要坚持严的标准,注重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着眼于规范行为、制约权力、激励担当,进一步为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确立精准的规则边界,为在制度轨道上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严明的标准规范。另外,制度建设要更加精准务实,注重“小切口”,用好“小快灵”,坚持“短实新”,防止把制度搞得过于烦琐、掉入“制度陷阱”。
注重提质增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扭住提高制度质量这个关键”,强调“制度建设要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做好提质增效文章,要坚持守正创新,深刻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积极应对立规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新挑战,不断探索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要坚持制度上全贯通,无论是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还是开展反腐败斗争,都要把依规治党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用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不断提高管党治党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系统集成,提升各方面各层级各类型党内法规制度的衔接性协调性,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法规制度相协调,确保功能清晰、左右联动,不重叠不冲突;下位法规制度同上位法规制度相统一,确保层次分明、上下配套,不越位不抵触;实体性、程序性和保障性法规制度相配套,确保各就各位、相互匹配,不缺位不脱节;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确保各展其长、相得益彰,不错位不掣肘,进一步形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合力,提升制度整体效应。
在法规制度轨道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强调“要强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高度自觉,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向纵深发展”。
强化制度自觉。实践表明,只有把规矩立起来、使制度严起来,坚持用制度规矩管党治党,推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定,才能使全党上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步调一致向前进。我们要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和显著成就中,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规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切实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开拓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推动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经常性任务,加大法规制度学习、宣传、教育力度,让严格执行制度、自觉尊崇制度蔚然成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观念,提高制度执行能力,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善于用制度防范和化解问题,用制度谋事干事。要狠抓执规责任落实,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发现制度执行问题紧盯不放,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维护制度权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对一切违反制度的行为实打实“碰硬”、动真格“亮剑”,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要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对执规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维护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持续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效能。(吉林省纪委监委法规室)
心得丨强化制度意识 不断扎牢制度笼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全党必须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要切实增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制度完善等方面持续用力,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走深走实。
从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制度意识。制度约束是外在的强制力,思想自觉是内在的驱动力。不折不扣执行制度,首先要强化制度意识。要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将法规制度宣传教育贯穿党组织建设、干部选育管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各方面。坚持关键节点与全周期全过程相结合、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定期梳理“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重点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整合资源分类开展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制度意识,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和约束自己的言行。
从严格执规发力,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威性也在于执行。要强化法规制度执行监督,经常开展风险排查、重点督查、专项检查,严肃纠治在制度执行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健全制度执行考核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一把手”政绩考核、述职评议等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
从行业治理用力,推动制度完善。健全完善制度规定,要从典型案件中精准查找权力运行漏洞,靶向补齐制度短板。要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问题,强化个案剖析、类案分析,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形成分析报告,研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提出整改意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规章制度,不断扎牢制度笼子。(赵志国 作者系湖北省孝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心得丨以精准监督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效能最终要靠落实来体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身处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要扛起监督推动落实的政治责任,在精准务实、权责清晰、闭环监督上聚焦发力,以精准监督促制度落地、以有效执行促治理见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聚焦精准务实,推动制度落地更自觉。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法规制度学习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推动基层党组织将法规制度作为理论学习、干部培训、任前谈话、警示教育等的重要内容,促使党员干部学制度、讲规矩、守纪律。要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讲清制度红线、执行标准和违纪后果,推动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共同意识,让制度从纸面走进心里、从要求变成习惯。
聚焦权责清晰,推动制度执行不悬空。制度空转,很重要一个原因是主体不清、责任不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助力拧紧责任链条。责任主体不明的,督促牵头部门列明权责清单,明确责任事项和关键节点;责任链条衔接不畅的,推动建立传导机制,明确各环节衔接要求;对责任虚化、选择性执行、推诿扯皮的及时约谈提醒,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制度空转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牵头制定的制度,更要统一标准、严格约束,主动接受监督,不搞例外。责任可追溯、偏差可纠正,制度才能真正成为硬约束。
聚焦制度效果,推动及时更新完善。制度建设不能一劳永逸,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在监督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察整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贯通起来,构建“发现—整改—评估”闭环。对制度操作性不强、制度之间衔接不畅等问题,依职责向相关责任主体提出建议,督促修订完善、加强衔接配套。对反复出现的普遍性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治理,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推动制度更加科学、务实、管用。(佘林丰 作者系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