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观潮丨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6-03-30 09:36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⑪

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树牢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将这一根本尺度牢牢立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造福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执政根基决定的。从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为谁创造业绩”的根本问题。只有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新时代以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我们党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交出一份份厚重的民生成绩单。取得的一切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无不闪耀着“为了人民”的光辉起点。奋进“十五五”,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科学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增进人民福祉摆在突出位置,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紧紧依靠人民,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党员干部创造政绩的力量源泉。将为民造福落到实处,就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更好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让人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常进群众家门、常下田间地头、常驻现场一线,同群众身挨身坐、心贴心聊,把藏在民间的好经验、好做法挖出来、用起来,更好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金钥匙”。

 政绩由人民检验评判。政绩观正确与否,群众最有发言权;口碑的分量,远比金杯银杯更重。“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两种政绩观的本质区别。党员干部谋划推进工作,必须将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作为检验政绩最关键的标准,少些花拳绣腿,多些真刀真枪;少些“面子工程”,多些“里子实效”,以实干破难题、以担当惠民生,让每一项政绩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与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谋之。始终把为人民造福作为“国之大者”,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就能实现民心所向、民意所归、民力所聚,确保发展方向始终符合客观规律、顺应时代要求、满足人民愿望,发展成效真正得人民认可、让人民满意、惠及广大人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杨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