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内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专职部门,发挥着执纪执法“关口”“出口”“窗口”重要作用。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围绕加强政治监督、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案件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综合发力,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持续提升,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政治引领,把准工作方向。案件审理工作的根本定位是“政治之审”,这是根本职责使命所在。昆明市纪委监委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案件审理工作首位,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审”,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等方面,强化政治监督、纠正政治偏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和事中。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牢牢把握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将人心向背作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根本标准,开通集中整治案件快查快处“绿色通道”,优先对集中整治案件开展审理,不折不扣落实好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要求。精准甄别认定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2025年,审核处理违反政治纪律42人。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政治效能,打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组合拳”,推动惩治防贯通、查改治协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政治忠诚。
守牢底线,健全评查机制。案件审理部门肩负案件质量内部审核把关专责,要守牢案件质量底线,坚持全面审理、独立审理、查审分离,落实案件审理“二十四字”要求,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和程序手续关,持续改进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市纪委监委围绕举报处理、线索处置、措施使用、定性量纪、处分执行、以案促改、文书制作等环节,构建多层次、全流程的案件质量综合评查体系,既评查案件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更通过评查,检视办案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工作整体水平。对于日常办理案件,在移送审理后,同步开展案件审理和质量评查,并将审理意见和案件评查情况进行同步反馈。每年开展案件质量全面评查,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办案部门、各派驻(派出)机构、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办结的案件开展系统性评查。在此基础上,围绕重点行业或领域、特定地区、特定类型或一段时期内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评查。将办理质量高的案件和制作严谨规范的文书分别纳入“精品案件”、优秀纪检监察文书评选范围,推广优秀经验做法,梳理案件办理中存在瑕疵或错误的案例,查找案件查办全过程中的问题和差距。针对工作中发现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存在的典型问题,由相关办案部门开展针对性复盘,并派员跟进指导。此外,组织案件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和派驻(派出)机构对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并在庭审后围绕如何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和证据标准、形成完整稳定证据链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复盘。去年以来,通过“查问题、找症结、促整改”,共评查案件223件,精准发现问题,切实发挥案例复盘纠错、纠偏和提升作用。
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案件审理全流程管理。严把“入口”关,制定昆明市纪委监委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审理工作指引,聚焦移送审理关键环节,明确案件移送审理范围、标准、流程、要求和责任,构建规范管理体系,提升办案质效;制定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程,按照制定方案、自评自查、现场评查、列出问题、问题反馈、逐案评议、评查总结七个步骤细化评查程序,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在评查结束后通过评定等次、跟踪整改、复盘分析等措施,切实发挥案件评查“指挥棒”作用,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各派驻(派出)机构、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同步发力,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编制执纪执法工作手册,规范办案全流程文书;西山区纪委监委制定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案件审理工作指引,细化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理案件审理程序。
立足实践,推进协调协作。坚持把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政治把握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确保纪检监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针对基层实践中法法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紧扣措施适用、审查起诉等关键环节,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合制定提前介入工作办法、法法衔接工作指引等,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会商机制,确保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收集证据,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理后及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移送审查起诉后跟踪诉讼进展,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与司法机关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规范职责分工、协作流程、争议解决、责任追究等协作工作全要素,形成高效完整协作体系;建立联合复盘机制,对疑难复杂、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由监察机关组织相关人员联合复盘,深化类案指导,助力精准查办。规范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指定管辖工作,严格审核下级监委商请事项,避免出现应报不报、无管辖权报请等问题。
坚定决心,锤炼过硬队伍。案件审理部门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必须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锤炼堪当新征程重任的案件审理铁军。市纪委监委坚持“实战练兵”与“精准指导”相结合,分类分领域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业务练兵,着力提升案件审理队伍专业能力。强化学习培训,紧扣监督执纪执法形势任务与存在问题,举办全市案件质量提档升级专题业务培训,着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谈话突破、调查取证、数据分析、案件审理等专业技能。突出实战练兵,持续深化市纪委监委“委领导领衔+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派出)机构”业务协作单元机制,从全市抽调业务骨干参与轮训或案件质量评查,着力让“上级经验引进来、基层能力提上去”。加强业务指导,建立案件审理干部包片联络各办案部门、各派驻(派出)机构、下级纪委监委以及市属国企、院校纪检监察机构机制,强化案件审理部门智力支持,实施全员培养计划,落实审理能手与年轻干部“结对帮带”机制。规范业务咨询答复,开展“点对点”辅导,针对疑难问题精准施策,形成上下联动、以点带面的提升格局。对市纪委监委各办案部门与派驻(派出)机构、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所办理案件质量开展“把脉问诊”,查找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建立“体检表”“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推动办案队伍素养与案件质量“双提升”。(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