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谈 | 有效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5-11-13 09:11

 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监督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组织建设、机制创新、队伍锻造,持续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有效解决监督力量分散、“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

 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完善纪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班子成员包联镇村、领衔重点改革事项等制度机制,构建协同互补的分工架构。优化机构职能布局,调整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设置,加强市直部门、医院及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在企业、村居推行廉情监测、直报监督模式,实现资源整合、力量聚合。推动编制、资源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让骨干力量集中在办案攻坚前沿。

 创新体制机制。结合产业结构、地域特点等实际情况划分镇街片区,用好“片区协作+分类管理”机制,组建办案协作组,统筹派驻、国企、高校等力量,实现监督联动、信访联办、问题联查、质量联审,凝聚监督办案合力。定期分析监督数据、通报工作进展,推动监督协同联动,促进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分办处置专题会议,实行分类处置、分级督办、全程管控,确保线索处置规范高效。深化质量把控,规范镇街初审、片区复审、审理终审程序,从源头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树立安全先行理念,升级运用智慧化监督手段,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抽查检查,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强化队伍建设。依托实训平台开展审查调查业务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培训,搭建覆盖镇街的纪法培训平台,推行“线上+线下”“授课+答疑”的多元化研学模式,促进业务交流、经验共享。建立“室室结对”机制,推动年轻干部参与办案实践,助力干部成长。规范履职行为,细化镇街、派驻机构履职清单,明确工作重点与时间节点,为基层履职提供清晰指引。守牢内控防线,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修订完善请示汇报、事项报备等规章制度,以制度刚性约束干部行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岗履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违规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报备系统,定期排查整改薄弱环节,坚决防治“灯下黑”。(山东省寿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张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