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丨纵深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5-09-18 09:16

图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纪委监委干部向茶农了解茶叶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王巧妮 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市县党委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在责任落实、案件查办、问题整治、措施优化上下更大功夫。

 压实政治责任凝聚更大合力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战线长,必须推动各责任主体同时同向综合发力,构建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确保整治一贯到底、一抓到底。

 突出抓书记、书记抓。党委书记主动抓带头抓,就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好整治工作,建立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领办包抓、调研督导的工作机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分管责任、研究解决问题、下沉调研督导、强化工作保障,引领各级“一把手”带头靠前抓、班子成员联动抓,带动各级各部门主动参战、齐抓共管。发挥监督专责作用,督促各级党委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管党治党、改革发展全局同谋划同部署,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一体贯通推进,纳入党政督查、巡视巡察、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撬动市县、职能部门全力整治。

 突出抓系统、系统抓。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涵盖多个行业系统,只有各职能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才能通力协作、同题共答、系统治理。坚持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双牵头”模式,建立线索移送、定期会商、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增强主体意识、协同意识,全面检视行业系统突出问题,抓好整改整治。坚持把责任项目化清单化,推动职能部门建立重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成效清单、问责处理清单,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上下贯通、合力攻坚。

 突出抓专班、专班抓。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要在“专”上下功夫,抓实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调度、督导指导等各项工作,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发挥纪委监委牵头抓总作用,保持各级专班力量不变,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实行“周分析、月调度、季盘点”,定期调度市县工作、协调职能部门,精准指导纠偏。完善领导包联机制,实行省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设区市,拓展延伸市包县、县包乡,全覆盖层层包联。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动态评估,分类评价,综合问题反映集中度、信访及重复举报等方面情况,督促地方部门攻坚治理。

 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蝇贪蚁腐”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以办案带动全局,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必须坚持办案开路不动摇,始终利剑高悬,保持强大攻势,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巩固严的氛围。

 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完善与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紧盯“案中案”、问题线索背后的腐败问题,多维度清存量、拓案源。打好领导包案、直办督办、指定管辖“组合拳”,明确责任领导、解决方案、承办单位、办理时限等内容,提高处置效率,集中攻坚突破“骨头案”“钉子案”。定期研判案件查办态势,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惩不贷。

 同查风腐交织问题。深刻把握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演变规律和地域特征,把风腐同查同治理念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注重由风查腐,循线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注重由腐纠风,从腐败案件中深入分析作风“活情况”、新动向,从严纠治加重基层负担、漠视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基层干部将更多时间精力用在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上。

 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把立案“入口关”、结案“出口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守牢办案安全底线,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加强安全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风险隐患。

 深化整改整治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键是对问题真改实改,取得实效。必须树立系统观念,坚持办案、整治、办实事一体推进,办哪方面的案子,就整治哪方面的问题,为群众办好哪方面的实事,让群众看到新变化、获得真实惠。

 坚持个案查处和系统治理相结合。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整改不仅要解决个案问题,还要深挖根源、系统施治,将同类问题连根拔起。坚持案件查办和以案促改促治同谋划、同推进,深入查找政策缺位、权力失范、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职能部门举一反三,针对多发性、系统性、同质性问题开展治理,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从根源上净化政治生态,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抓住主要矛盾重点突破,统筹全局整体推进,才能更好地以点带面,形成规模效应。全力抓好“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项目,结合实际开展医药耗材采购、涉企执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等领域整治,集精锐力量、聚优质资源、集中攻坚突破,确保当下改取得实效。将集中攻坚积累的成功做法转化为长效治理机制,不断优化整治流程、完善部门协同制度,全面系统施治。

 坚持行业查摆和群众点题相结合。整治成效如何,要以群众满意为检验标尺。在推动行业领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运用好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工作机制,推动找准本地本行业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部署推进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骗取套取社保基金、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等具体实事,真正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深化开门整治,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察员、基层群众等参与成效评价,对评价不高的及时纠偏正向,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治理效能

 整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导向,聚焦县级以下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围绕事关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用改革的精神探索更精细的方法策略,提升整治穿透力和实效性,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盯牢县级主战场。县级以下离群众近,“微腐败”存量大,直接影响群众利益,必须聚焦县级主战场靶向发力。紧盯县级党委、党委书记,督促把整治作为重中之重、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态化地抓,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难题。健全蹲点督导机制,定期筛选薄弱县,由省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下沉“点对点”督战指导,直接听取县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汇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制定抓好薄弱县的具体措施,加大工作调度、资源倾斜力度,整体提升整治质效。

 深化基层监督改革。巩固县级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成果,深化片区协作,推动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放大协同效应。加强乡镇纪委建设,选优配强县级纪委领导班子,稳步推进县级纪委副书记易地交流任职,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结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省级纪委统筹、以市带县开展实战大练兵,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强化大数据赋能。随着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腐败手段也呈现出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新特征,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发现和查处难度增大。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问题的精准发现、智能预警和高效处置。建立“监督一点通”、信访举报和“码上巡”等平台,多渠道汇集群众诉求,激发社会监督活力。深化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加大民生领域数据采集力度,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及时发现问题,提高监督震慑力穿透力,为基层正风反腐赋予新动能。(房灵敏,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