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推动加大基层监督办案力度。实践中,湖南省长沙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监督中存在的人员力量分散、监督质效不优、履职能力不足等现实问题,持续在挖潜、赋能、强基、增效上下功夫,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全面整合监督力量。积极探索建立“县统筹抓镇促村”工作机制,充分整合运用县、镇、村三级监督力量,着力构建横向贯通、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监督格局。推进县级层面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力量配合、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会商、整改落实等工作机制,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行县镇纪检监察一体化片区协作,将纪委监委业务室、派驻机构、镇(街)纪(工)委划分为多个片区,统筹“室组地”监督力量,推动监督向村(居)延伸,有效解决人情干扰、力量分散等问题。
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基层监督赋能,持续完善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平台建设,全面打通与财政、审计、统计、政法、网信等部门的“数据壁垒”,构建监督模型,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有效提升预判预警能力。创建“互联网+监督”平台,汇集民生资金、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类别数据,通过数据抓取、碰撞比对、交叉分析,精准发现问题、识别廉政风险。建立基层公职人员电子“廉洁档案”,实现全员覆盖、动态更新、长效监督、一键查询。
着力提升监督能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健全纪检监察系统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面从严管理机制,认真梳理履职责任清单,精细绘制业务工作流程图,加强完善法规制度汇编,推动实现履职清单化、流程标准化、制度规范化。统筹推进制度规范执行、纪法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重点抓制度、抓管理、抓教育、抓考核,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立年轻干部个性化培养机制,加强实战练兵,有序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工作,通过以干代训、跟班锻炼,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
巩固拓展监督效能。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监督质效的重要标准,以严的基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建立群众“点题”监督机制,大力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建立“三书两会一公开”机制,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到既善于发现问题又善于推动解决问题,针对重点案件、共性问题,深入分析案件成因、监督短板、制度漏洞,督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不断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 刘 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