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讲解巡察整改主要流程和注意事项,邀请有关单位介绍工作做法,并就扎实推进本轮巡察整改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先后就巡视整改出台多项制度性文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更是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单列一章,着眼整改各环节、全过程,对整改责任、工作要求等逐一进行了明确,为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一贯到底的重要抓手。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就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要求,紧盯市委“六个打造”奋斗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结合职责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和“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全面动员部署;要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体系,突出标本兼治;要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注重统筹兼顾;要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的沟通联系,坚持同题共答,切实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十四届市委第四轮被巡察党组织分管领导同志、整改工作牵头处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