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精准发力整治基层“微腐败”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4-08-15 09:49

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回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有的放矢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图为该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实地调查、田间地头走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袁英 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坚定不移整治基层“微腐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整治基层“微腐败”彰显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应有之义。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和使命,坚定不移,砥砺前行,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整治基层“微腐败”,顺应的是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纠治的是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提升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立场和一贯价值追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恪守“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在有力有效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中,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当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背后大多潜藏着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等问题,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绊脚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整治基层“微腐败”,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通过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基层是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怎样,党员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党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关系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威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显著成效,群众可感可及。但也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的形象。坚决整治基层“微腐败”,就是要坚定不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严的氛围就在身边,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引领形成正气充盈的社会生态。

  综合施策坚决整治基层“微腐败”

  以群众关切聚焦靶向。基层“微腐败”点多面广、表现多样,必须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才能查清症状、立起靶子,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真正打到痛处,切实解决群众难处。今年以来,辽宁省纪委监委会同职能部门专题调研、分析研判基层“微腐败”的类型、特点、表现,明确66个重点问题,确定城市燃气管网“带病运行”等5个省级重点问题整治项目,带动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以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161个,确保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强,对反腐惩恶的期待更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科学把握形势,深化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靶向施治、精准惩治,彰显监督执纪的力度和心系民生的温度。

  以案件查办引领推动。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整治基层“微腐败”,必须坚持以办案引领、用办案震慑。要下好线索排查“先手棋”,统筹信访举报受理、监督检查发现、职能部门移送、领导干部下访等多种渠道,深排细查问题线索,做到全面归集、应纳尽纳。要打好反腐惩恶“主动仗”,筛选群众反映强烈、干扰多阻力大的要案难案,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等方式狠抓办案,深挖彻查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作风、责任和腐败问题,坚决惩治“蝇贪蚁腐”。要严把案件查办“质量关”,树牢正确办案观,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纪法、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以统筹联动凝聚合力。整治基层“微腐败”,涉及不同领域、多个层级,必须树牢“一盘棋”思想,协调汇聚各方资源力量,攥指成拳、拧线成绳,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协助职责、监督责任,强化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实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同频共振、同题共答。要协助推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强化与职能部门横向协调,针对相关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量统筹、信息共享、线索互移,以项目化推进方式进行排查整治。要构建省市县乡上下贯通、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突出县级“主战场”,用好下沉督导、包联指导、印发提示等措施,确保责任在一线落实、工作在一线推动。

  以群众满意评判成效。基层“微腐败”整治成效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要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硬指标、硬杠杠,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不断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为群众称赞的“满意清单”。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立起群众满意的根本标尺,无论查办案件还是整治问题都坚持深入群众,当面了解情况、当面听取意见、当面反馈结果,对群众不满意的案件和问题继续纳入工作范围,用心用力用情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全力铲除基层“微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挖病灶、开药方、除隐患。基层“微腐败”整治,关键在坚持严的基调,要害在实现常治长效,要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坚持办案、整改、治理贯通,惩处、监督、教育融合,一体推进“三不腐”。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体强化个案剖析、类案分析,找准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要压实案发单位、部门整改责任,针对个性化问题“点对点”整改,针对普遍性、多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运用制度思维和改革办法,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长效机制,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扎笼子、严约束、提质效。扎牢织密基层监督网络,提高基层监督治理效能,事关“微腐败”整治成效的巩固拓展。实践中,县乡两级监督力量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是制约高质量推进“微腐败”治理的瓶颈。要着力完善基层监督体系,选优配强县级纪委监委人员力量,推动县级派驻机构集中办公、乡镇(街道)片区协作等改革措施落地,实现力量整合、活动经常、作用明显。要强化数字赋能监督,聚焦群众身边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研发大数据监督模型,一体推进数据采集、比对穿透、核查处置,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的能力,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固根本、治未病、净生态。整治基层腐败问题,既要靠治标,加大办案力度割除毒瘤,也要靠治本,涵养廉洁文化正本清源。要在固本培元上再加力,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夯实廉荣贪耻的思想根基。要在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上再加力,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增强遵规守纪的内在自觉。要在构建清廉社会生态上再加力,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共同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有力支撑。(李猛  作者系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