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上获悉,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优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对没有打出“伞”或打“伞”不彻底的回溯核查、扩线深挖,持续深入推进“伞网清除”。自去年10月第二次推进会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5万余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00余人。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点案件靶向攻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工作任务、时限和要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作出具体部署,集中时间、力量,优先查处“涉腐涉伞”案件。
截至今年8月,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中,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3691人;2019年底已立案未查结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目前已基本清结。
以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着力点,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治安秩序混乱重点地区、黑恶问题多发行业、基层建设薄弱环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伞网清除”。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日常履职不力,对行业乱象听之任之、失职失责以及贪污腐败等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持续发挥案件治本作用。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了6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产生了强大震慑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通报典型案例、组织召开地区行业警示教育会议等方式加强思想和法纪教育,针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截至8月底,共发送监察建议书7501件,持续追踪完成整改6267件。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伞网清除”行动,省级纪委监委将加强工作统筹,统一组织对未查深查透涉黑案件全面回溯深挖,发现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上提一级办理,对进展缓慢的案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攻坚。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主动摸排线索、对接案情,协同配合公安机关深入研判、循线追查,进一步在办案力量、调查取证、强制措施等方面形成合力。此外,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跟进监督、抓早抓小,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