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内目录不整齐、文书提取手续不规范,请按要求进行改正。”日前,湖北省潜江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审理某镇移送的案件时,提出意见建议。为增强乡镇纪检干部依纪依法办案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乡镇纪委案件办理质量,该市纪委监委通过梳理流程框架体系,制定“一册一图一表”,建立规范化管理模式。
乡镇纪委办理的一般是党员违纪案件,看似“小”案,但其面广量大,案件质量直接影响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多地探索实行乡案县审机制,强化县区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对乡镇办案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实行乡案县审、交叉审理等机制,推动乡镇纪委提高办案质量。
为规范审理流程,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编发《镇(街)党纪案件审理工作手册》,细化镇(街)党纪案件审理、处分、执行、恢复党员权利等工作程序,统一文书格式,为镇(街)执纪审理提供操作指南。同时,精选执纪审理优秀案例,梳理基层常见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10类典型案件,以案释纪教学。
县区纪委监委审理部门承担着自办案件、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上级指定管辖案件等多方面审理任务,再加上审核大量乡镇案件,“案多人少”问题突出。对此,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机制,着力解决人员配备、制度设计、流程规范等重点问题。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纪委监委以案件审理室为牵头部门,选调经验丰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审理人员组成案件审理人才库,入库人员轮流参与办案,在实战中提升审理能力。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坚持以老带新,保证审理队伍建设的连续性。
为提升乡镇纪委履行审理职责的能力,各级纪委监委审理部门按照分级指导原则,逐级压实对下指导责任。天津市东丽区纪委监委将审理标准“前置”,在街道纪工委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前,就性质认定、取证标准、法规适用等加强统一指导。福建省永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为片区协审小组开展审理指导,在基层办案遇到“瓶颈”时及时跟进证据收集、问题定性等重要环节,实时掌控案件重点环节、关键要素。
针对乡镇纪委人员不足、很难实质性开展审理工作的问题,各地探索采取交叉审理等方式,实现“查审分离”,确保审理质量。山西省万荣县纪委监委成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实行交叉办案,审查组组长由同一协作区被审查人所在乡镇之外的纪委书记担任,案件审理工作由被审查人所在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负责,审理报告经乡镇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协作区对讨论结果进行监督,达成统一意见后,由乡镇党委行文执行;对意见不一致的以及涉及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案件,报县纪委监委审核把关。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全程指导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各地通过乡案县审,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反馈审核意见后,跟踪监督处分决定作出和执行情况,督促乡镇纪委及时报备,避免审核意见不落实、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发生。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纪委监委采取派员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直接指导查办等方式,跟踪督办转下级办理并要报结果的案件,实时加强指导,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多地纪委监委还建立乡案县审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对本辖区乡镇纪委审理案件进行监督,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浙江省东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依托案件审理辅助信息系统,对各镇(街)呈报协审案件质量审核打分,每月对评查结果和问题进行通报,评查结果直接纳入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考核体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杨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