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西安市委巡察办召开全市巡察办主任座谈会,梳理分析上半年全市区县巡察工作,通报全市区县巡察工作情况,对做好下半年区县巡察工作和推动“市区(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进行安排部署。
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陈武就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周教育主持会议。各区县委巡察办主任,西咸新区和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市委巡察办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有关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各区县2019年至今年7月底的巡察工作情况。
会议强调,一要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要对照市委巡察办“六抓六提升”和“二十条措施”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进行自查梳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市(区)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在我市落地落实。二要推进巡察全覆盖。在对区县部门单位巡察上,要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和分析研判,把握好工作节奏,防止后期盲目赶进度;在对村(社区)巡察上,要因村施策,在形式、时间、方法上灵活机动,扎实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三要善于总结特色做法。巡察工作要注重创新,加强调查研究,从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出发,创新工作方法,形成特色经验,加大巡察宣传力度,探索形成具有西安特色的巡察亮点经验做法。四要强化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巡察办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大胆进行探索实践,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可以先行试运行,待上级出台相关文件后再结合实际完善。要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强化巡察办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等职能,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相关协作配合机制。五要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各区县委巡察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要加强区县巡察组人员配备,积极争取党委主要领导支持,加强与纪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采取灵活方式,确保巡察组人员尽快配备到位。
会上,新城区、未央区、长安区和鄠邑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