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坚守职能定位 彰显利剑作用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市委巡察办           时间:2023-02-02 14:28

2022年,是西安市委巡察工作持续夯基固本、不断总结提高、打造特色亮点、质量整体提升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办以及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坚守职能定位,深化政治巡察,巡察重视程度、覆盖广度、监督深度、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巡察工作更加有力

积极配合、圆满完成省委指导督导组对我市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召开部分区县、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组织部长3个专题会议,推动实现13个区县党委书记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县纪委班子成员担任巡察办主任“两个全覆盖”。着眼强化对开发区的巡察监督,成立高新区、国际港务区巡察机构。协调召开市委常委会、情况汇报会、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等,研究巡察工作,层层夯实责任。

巡察监督更加精准

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对十三届市委以来巡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十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出台十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明确监督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为十四届市委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规划方向、提供遵循。扎实开展十四届市委第一、第二轮巡察,对市住建局等20家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对西旅集团等2家开发区下属国企开展提级巡察。着眼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制定《在巡察中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在巡察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的同时,会同市审计局同步开展“巡审联动”。

巡察整改更加扎实

着眼压实工作责任、营造严的氛围,协调14名市级领导参加35场巡察反馈会。结合十四届市委首轮巡察,对8名局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97个重点问题进行现场通报,向全市各级党组织预警提示巡察发现的13类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对巡察发现作风方面典型问题在市委常委会集中通报。出台《西安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办法》及7项细化配套制度,建立“两提示、一预警”工作机制。制定的巡察建议书制度,被省委在十四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中予以吸收,并在全省复制推广。

区县巡察更加规范

制定《市委巡察机构联系区县、开发区巡察机构办法》《组织开展区县交叉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等,为促进区县巡察规范提升、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工作,扎实开展新一届区县、开发区巡察工作,成立14个交叉巡察组,开展教育、住建领域上下联动、交叉巡察,对各区县、开发区巡察工作进行指导督导。由办领导和局级巡察专员分别带队,对各区县巡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督导,推动解决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对巡察现场了解阶段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规范细化,形成涵盖13个大项30个小项的《现场巡察参考手册》。在省委指导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完善深化办组融合、市级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11项制度以及市县两级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等10个协作配合机制。开通“西安巡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巡察办主任谈巡察”“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谈整改”等专栏,增强西安巡察的影响力和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