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市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回顾总结前期各区县、有关开发区巡察工作,并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机关各处负责同志,各区县委巡察办,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党工委巡察办主任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巡视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专题研讨班和巡视业务骨干培训班精神,通报了全市巡察工作情况,就做好下一阶段全市巡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两位新任巡察办主任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刻学习领会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新精神新部署,特别是要准确把握中央巡视办主任王鸿津在省区市学习贯彻《条例》专题研讨班上提出的“六个加强”“五个进一步”和“三个持续”具体要求,并以此作为当前和今后巡察工作的根本依据和重要遵循,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任务落实,注重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倒排工期、合理统筹、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在推进对村(社区)全覆盖时,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规范指引》有关要求,科学划分村(社区)类型,灵活运用“巡镇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要对照省委巡视办在《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各市区巡察工作专项检查相关问题的通报》中指出的6个方面18类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各区县、有关开发区要参照市委巡察做法,对每个被巡察党组织形成“一把手”情况反映专题材料。要提高巡察报告撰写质量,做到准确定性问题、直观反映问题,形成内容规范、逻辑清晰、简洁精炼、客观真实的巡察报告。同时要落实好问题底稿制度,实行组办会商,共同对问题底稿进行把关,确保巡察报告中的每一句话都有事实、有依据、有底稿。要提升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各区县、有关开发区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传导压力,克服“熟人社会”干扰,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强化巡察纪律作风建设,将巡察纪律作风教育作为巡察进驻前的“第一课”,督促提醒巡察干部严格执行“十不准十严禁”等要求,持续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