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安高科集团           时间:2024-07-26 11:0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7日至3月1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高科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9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高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全面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高科集团党委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是对集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全面检阅”,是对集团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集团和各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效能的一次“综合会诊”,对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改进作风、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第六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整改要求明确具体、针对性强、指导性高,体现了市委对高科集团党委和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集团党委全面认领、坚决落实。巡察反馈会议后,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各部、各公司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和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重要性,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严抓细、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分解任务、迅速安排,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按照反馈意见,迅速开展任务分解;集团各职能部门牵头,初步拟定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二是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集团党委先后组织召开5次会议研究讨论,组织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分解为3个方面、9大类、123项具体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485条。三是2023年10月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宣读《集团党委巡察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四是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各公司深入开展自查,先后印发应收账款、资产处置、项目清单等自查明细表。各单位针对反馈问题逐一自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形成了123个专项问题自查报告。

(三)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一是集团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盯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盯着问题见人见事、盯着问题问责到位。123项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二是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对各项整改任务高度重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做到了全覆盖、无盲区,确保整改见实效、出实绩。三是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6次,听取集团和各直属党组织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四是集团巡察整改督导检查组到各直属公司督导检查整改进展,印发督查周报20期,及时公示整改进展情况。五是各单位主动认领整改任务,针对问题查原因、明措施,分别形成整改子报告,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问题清零。六是在整改过程中,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长效常态落实相结合。对集中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抓好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落实,并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

(四)常态长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一是集团党委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工作成效。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科学理论转化为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原动力,启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的产业目标、管理目标、经营目标,谋划启动年、突破年、跨越年重点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规划了路径、提供了遵循。三是集团公司机构改革顺利实施,二级公司由26家整合为17家、总部部门由10个整合为7个,组织架构形成“小总部、大产业、扁平化”的格局,进一步优化了国有资本布局。四是注重从建章立制方面堵塞问题漏洞,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先后建立健全70项涉及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生产经营、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制度体系,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五是集团党委把生产经营工作和巡察整改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融合、统筹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集团公司不断深化“有效益、有质量、有增长”为目标的高质量发展,发展质效稳步提升。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高科集团党委制定实施的485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481项。持续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集团党委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重点,提升质效。2023年以来,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8次,开展专题报告会6次、集体学习研讨7次,学习形式、深度都得到进一步改进。二是集团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制定印发《“政绩工程”、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各直属公司按照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三是集团党委集中学习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中央、陕西省、西安市国资系统有关要求并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要求。

(2)关于“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集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党委班子成员就学习心得体会开展交流研讨。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印发《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三是各直属公司结合实际开展2024年工作任务分解及中长期发展计划,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高新区和西安市高质量发展发挥国企支柱作用。四是集团党委对省委开展“三个年”活动进行集中学习,制定《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行动方案》《深化“三个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关于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活动,推动集团公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3)关于“贯彻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二是将各级公司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试行)》,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组织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培训,深入学习《陕西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印发集团公司《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季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检查,切实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四是进一步明确压减目标,截至2024年2月底,集团共压减公司26家。五是修订印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对新设公司的管理要求,原则上不新设三级以下企业;制定印发《“压缩企业层级、减少法人户数、清退僵尸企业”工作方案》,持续推进“瘦身健体”;制定印发《下属企业人员招聘及二级公司中层干部选拔配置管理办法》,形成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人员招聘配置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机制。

2. 关于“聚焦核心职能不够,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推进国企深化改革不力”问题

一是按照国企董事会建设相关要求,强化集团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落实。二是制定印发《关于集团直属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方案》,下发《关于委派董事、监事的通知》,持续督导各公司职工董事设置工作,目前各相关公司均已完成职工董事设置。三是集团公司邀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对集团总部、各直属公司董事、监事开展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推进董事监事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四是制定印发《集团总部内设机构精简调整暨公司优化整合方案》,开展集团中层干部综合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已完成集团各直属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配置工作。五是以消除同业竞争为契机,加快下属房地产公司业务转型及优化整合,2023年8月完成下属公司的整合工作;2023年末,集团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履行承诺,所涉公司同业竞争影响已消除。六是落实集团《“压缩企业层级、减少法人户数、清退僵尸企业”工作方案》,开展分类处置,2023年已完成清退非正常经营企业4家,通过转让、注销等方式,集团公司累计减少三级以下企业18家,后续将持续加强对所属各级企业经营状况的动态监控,定期更新《下属各级企业法人情况统计表》,因企施策,持续推进三级以下公司压减工作。

(5)关于“国有资产经营效率不高”问题

一是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印发《总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下属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增加“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率”指标,形成更为科学、规范且有效的考核体系。二是制定印发《城投类项目成本管理指导意见(暂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成本优化方案》,加强城投项目全过程成本管控,提高经营效益。三是对各园区空置率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将各园区公司2024年出租率指标纳入考核,截至2023年底,所属园区空置率大幅下降。四是加强资金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坚决杜绝违规长期占用资金。五是制定印发《资产盘活实施方案》,分类施策,加快去化,2023年度资产盘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六是加强对集团投资活动的规范管理,责成下属公司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投资决策有据可依、科学合规。

(6)关于“助力建设‘四个高新’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房地产业“两保三提前”工作实施意见》《制造业及服务业“两保三提前”工作实施意见》,2023年房地产和制造业销售收入均超过预算,房地产、制造业等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进展有力,助力“实力高新”建设。二是制定印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成本优化方案》,各类高新区建设项目已实施成本优化措施29项。三是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动方案》,加快培育科技创新类经营主体上市,构建集团上市公司体系;集团下属高科建材公司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新形势,推进旗下环保产业上市工作,同时集团积极整合物业板块业务,并将以此为基础启动上市工作;集团下属高科投资公司参与投资高科技产业,稳步规划科技类公司上市工作,积极助力“科创高新”建设。四是集团房地产公司持续加强对第四代住宅产品的研究,获得“2023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地位领先企业”奖。五是按照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运营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中对品牌、产品设计方面的要求,相关房地产公司形成年度《品牌发展报告》,定期推出《产品设计创新研究报告》。六是全面排查涉及投诉较多的保障房、道路施工等民生重点项目,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有力推进“品质高新”“幸福高新”建设。

(7)关于“企业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一是精简集团总部及人员规模,同时对二级公司实施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实现企业“瘦身健体”、结构优化、提质增效。二是制定印发《下属企业组织机构、岗位编制及年度用工总量管理办法》,持续促进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制定印发《资产负债率下降计划》,动态跟踪、监控各公司资产负债率控制情况,持续推进集团及各公司负债率下降。四是集团各公司全面开展产业结构优化工作,集团房地产企业不断拓展业务方向,积极发展保障房运营、商业运营、健康养老、文旅等新型业务;高科物业公司加快形成统一的、制度化的服务标准,加大以社区商城、家政服务等业务为主的社区生活服务布局;高新科学城、高新配套、高科集贤、高科投资等公司在产业园区运营方面不断创新,园区出租率显著提升;高科建材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配件、工业铝材、环保产业、家装门窗等方面持续加强拓展力度,集团公司整体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五是高科投资公司在金融投资方面落地首单西安市城市更新基金子基金;在战略新兴产业方面完成了工业机器人、镁合金材料、碳纤维产业、气凝胶产业等研究报告,在股权投资方面完成了多项先进制造业领域的投资。

3. 关于“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关于“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不到位”问题

一是集团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中央精神落实、上级部署落实、中心工作落实。二是按照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西安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集团党委前置审议事项清单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主体权责。三是制定印发《总部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完善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审批流程,确保大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

(9)关于“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议事决策的程序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将集团党委重大决策事项督查督办情况在集团党委会上进行通报,并纳入季度、年度考核。三是要求各直属公司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备案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相关重大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请示报告,责令相关单位立足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履行国企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用行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和“客户至上”的理念。四是制定印发《关于物流大宗贸易业务资金支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重大经营风险管控及预警暂行办法》,加强大宗贸易及相关经营风险管理把控。

(10)关于“风险防控意识弱化”问题

一是集团各直属公司健全完善涉诉应对长效机制,各直属公司已建立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或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修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重大诉讼案件管理办法》《重大经营风险管控及预警暂行办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1. 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关于“作风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进一步优化、细化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办会流程,加强对各直属公司会议合规性的定期检查,杜绝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加强市级重点项目实施过程的督导检查,强化建设进度计划考核。三是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优化资产资源盘活思路和策略,形成2项资产盘活方案,积极推进长期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盘活。四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运营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对项目拿地后首次开盘、现金流回正、交付、清盘的里程碑节点提出了相关要求,纳入季度考核。五是下发《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返回提交书面报告的通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各部各公司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等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返回后,须及时完成并提交书面调研报告。

(12)关于“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问题

一是集团与各直属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监督各直属公司积极受理投诉,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二是针对即将交付的房地产项目,督促各相关公司按照开发计划,形成交房倒排计划,提前成立交房小组,确保按交付标准顺利交付。三是针对投诉频次多的项目,要求各房地产公司举一反三、查找源头,并从前期设计、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销售团队管理。四是全力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目前建设进度按计划如期开展,确保按期全面保质交付。

(13)关于“根治欠薪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组织各公司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各公司对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培训,不断提升用工管理专业水平,并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是开展“冬季欠薪专项行动”,排查所属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分类妥善处理。

(14)关于“安全生产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30条具体举措(修订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二是2023年集团总部共计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和警示教育培训6次,各公司共计开展取证培训42批次,开展警示教育培训147次,集团全员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2.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5)关于“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相关支出管理。二是对差旅费涉及的各项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加强规范,严把审批审核关,确保各项费用报销依法合规,同时进一步加强费用报销相关监管和问责机制。三是集团总部和各直属公司完善工装采购相关制度,明确工装采购标准,做好采购相关招标比价程序和决策审议工作,定期对工装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关于“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集团公司《总部薪酬管理办法》《下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印发《下属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总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全面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国有资产运行效率。二是监督各公司完善财务支出审批手续,分类施策,明确费用审批流程,确保审批手续完整规范。三是制定印发《下属企业加班工资、津补贴、奖金及福利管理规定》,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资金部和纪检审计部等部门定期对下属企业薪酬、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薪酬发放管理规范。

(17)关于“工资福利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下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按照分类管理(竞争类、特殊功能类、公共服务类)原则,形成集团对下属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二是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推进落实集团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及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工作。三是设置效益联动指标、效率联动指标,实现下属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与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同向联动。四是对下属企业可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以及加班工资核算明确规定,针对津补贴科目采取备案核准制进行管理,对相关单位超发薪酬组织退缴。

3. 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约束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8)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管理不规范的项目全面排查,形成整改报告和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加强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推进项目建设和手续办理同步谋划,对个案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整改机制。二是组织开展成本管理专项检查,制定专项检查报告,形成整改方案和落实报告12份。三是对集团已竣(完)工未结算完成的建设项目逐项分析原因,加快结算推进。

(19)关于“物资采购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完成城投类项目招投标专项监督检查,修订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对招标采购程序的管理监督。二是制定印发《非工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非工程采购体系,充分考虑各公司各产业不同领域采购难点,完善新的采购方式和管理办法。

(20)关于“人员长期不轮岗”问题

一是2023年7月以来,集团公司严格执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和《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在机构精简调整和优化整合过程中,对应轮岗干部进行调整。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要求,对即将到达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关于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外部董事制度的通知》要求,转为相关公司外部董事,加快干部新老更替。

(21)关于“巡察、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整改不扎实问题落实到位,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堵塞制度漏洞,制定、修订制度70项,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二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巩固专项检查整改效果,夯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三是制定集团公司《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跟踪机制,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台账管理,严格落实整改销号机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 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集团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细化“第一议题”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规范“三会一课”记录等内容。二是进一步研究党建品牌建设的路径与措施,组织各直属公司党组织开展交流观摩活动4次,互学互鉴,不断提升创建特色党建品牌的意识;在年度党建考核中增加“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有成效,党建品牌教育活动等有特色、可推广、可复制并经集团党委认可”考核评分项及加分项,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进一步落实落细党委班子成员工作事项,确保党建联系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四是在审议党内议题时,明确参会表决人员,严格控制党委会等重要决策会议的列席人员范围,明确集团党委决策由党委委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五是制定《集团总部及各直属公司党组织设置建议方案》《关于集团直属公司治理结构设置方案及派出董事、监事人选建议》,根据集团公司机构优化整合方案工作的推进情况,指导新成立公司完成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基层党组织选举准备工作。

(23)关于“基层党建弱化虚化”问题

一是邀请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为集团党务工作人员就发展党员及党组织换届选举作指导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和党务干部参加党务工作培训会,提高业务能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对党务干部配备不足的党组织,按照党建考核评分细则,在年度考核项中扣分处理。三是结合各直属公司优化整合,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配置,党务干部力量和工作力量得到全面加强。四是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关键词》等书籍的学习;组织各级党组织委员、党建部门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业务素质。五是对各直属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摸底,积极吸纳高素质人才加入党组织,在员工招聘时积极选取党员优秀人才。

(2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将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季度交流检查、年底考核工作机制,将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重点督导内容。二是落实集团党委《关于建立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方案》要求,各部、各公司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建联系点领导到会指导。三是修订集团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明确“三会一课”记录要求及评分标准。四是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方案和评议结果上报集团党委,通过分级分层的形式做到民主评议全覆盖。

2.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2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一是根据《西安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修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调整集团公司中层正职干部任职条件。二是邀请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对集团总部、直属公司分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及人事管理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养、规范工作程序。三是按照集团机构优化整合工作要求,新组建公司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直属公司中层干部进行选拔任用。

(26)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

一是制定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组织机构、岗位编制及年度用工总量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强化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管控效能。二是深化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强化日常人力资源分析能力,为人才配置及组织人事工作提供依据。三是盘点现有人力资源状况,组织各公司提报关键人才需求,形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四是对集团公司中层干部进行选拔调整,调整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年龄结构更加优化,干部梯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五是编制人力资源《岗位说明书》,健全岗位任职资格体系,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标准和市场化机制。

(27)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集团范围通报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要求集团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广大干部员工切实增强纪法意识。二是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报告会,教育引导干部员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三是严格按照《下属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总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干部员工工作业绩的考核和兑现;同时修订《总部绩效考核办法》,增加员工因违纪违规事项的绩效处罚条款,确保考核有章可依。

(28)关于“选人用人公信度不够高”问题

一是开展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综合研判,根据研判结果运用,完成总部部门、直属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班子成员配置工作。二是2024年起,对各直属公司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机制,强化干部研判工作,对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做到及时全面掌握。三是2024年2-3月,集团党委就各直属公司班子运行、班子成员履职情况,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对各公司班子及班子成员任职表现进行考察,及时全面掌握干部日常工作表现,牢牢把握正确选人用人方向。

3.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29)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集团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班子成员季度年度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组织召开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以及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安排部署集团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三是集团党委会分批次听取各直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下发《开展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直属公司以问题为导向,对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梳理识别、分析评估及应对,制定完成廉政风险清单。五是集团党委每年年初根据下属各企业的业态特点,针对性制定“一企一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半年自查,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约束作用。六是集团纪委编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细则》,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下传导、层层落实。

(30)关于“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问题

一是优化集团纪委班子建设,按照规定配齐配强纪委班子,确定集团纪委职能部门为纪检审计部,具体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二是印发《纪检审计系统上下联动一体互动强化管理办法》,搭建“一张网、一盘棋”全方位监督问责体系,由集团纪委搭建平台,对集团各级纪检干部加强培训轮训,集中管理、集约使用。三是上线集团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平台,公布受理范围和举报渠道,完善“四位一体”举报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四是集团纪委印发《案件办理实操手册》,从谈话函询到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等必要环节进行详细规定,确保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案件。

(31)关于“监督执纪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监督问责制度不健全问题,修订集团公司《干部员工违规违纪违法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空缺,规范监督问责制度。二是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执纪业务培训,着重强化一线办案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高科集团党委将以更加坚定的党性、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着眼常态长效,持续压实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持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在政治学习上持续用力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治学习的“必修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等平台,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二)加强党的建设,在夯实责任上持续用力

集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强化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抓手,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从严治党、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坚守底线、不越雷池、不越红线。

(三)注重常态长效,在建章立制上持续用力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常态长效抓落实的整改项目,强化工作举措。在完善机制上坚持长短结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理念,把整改过程真正转化为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加强管理的进程,力求整改成效让群众满意、经得起检验,真正从源头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四)聚焦企业发展,在成果转化上持续用力

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成果综合运用,创新思路举措,引导集团公司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深入推进集团公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突破年各项工作,为“四个高新”高质量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贡献高科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9-88337238;邮政信箱:西安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26层;电子邮箱:gk@gaokegroup.com。



中共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