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6日至3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9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1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原中共西安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以下简称: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9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及时传达学习,全面安排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原市乡村振兴局也同步落实相关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夯实责任清单。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做好整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研判会、推进会,每月一调度,听取工作进展,研判分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原市乡村振兴局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将反馈问题逐条分解落实到相关区县、部门和处室,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具体时限。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原市乡村振兴局将反馈问题逐条进行分解落实,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组织各相关区县、部门和处室,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力推进整改。市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整改,赴问题现场督导指导,有力促进问题的整改。同时,局党组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找问题、找差距、找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应对措施,提升工作效能,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力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制定实施的79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77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贯彻落实‘三农’工作部署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持续性不够”方面。一是2023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班子成员先后多次对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和交流;2024年,局党组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工作方案》。二是开设“强基课堂”,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三是加强研讨交流,除党组会现场交流外,党组成员还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
(2)关于“联系实际、学贯结合,在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乡村产业链式发展、集群发展等方面思考不够深入”方面。一是分类建立《西安市高级职业农民资源链群》《农业种质资源保存名录》等工作台账,制定印发《秦创原西安农业科技创新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市校联合,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同组建西安都市农业市级试验示范站、区域分站和专家教授团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三是加快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线下、线上培训取得重大进展。四是组织制定全市《2024年乳制品产业链提升实施方案》《西安市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县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特色产业链式发展。
(3)关于“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研讨交流不够深入”方面。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制定印发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计划》,并结合学习加强研讨交流。二是2024年,局党组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暨涉农重要文件专题培训班,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涉农重要法律法规、战略规划。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动西安都市型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再学习再宣讲活动的通知》,组织涉农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扎实开展专题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 关于“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在转化落地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落实‘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存在不足”方面。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印发《西安市“十四五”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西安市加强耕地保护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方案》,并将粮食播种面积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落实到镇街,纳入目标考核。二是实施高产创建强带动,大力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五良协同,高产示范效果明显。三是积极主动作为,组织开展“千名干部包联一线保三夏”行动和“防灾减灾、夺秋粮保丰收百日”行动,制定出台《西安市加强耕地保护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方案》,从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单产水平、强化政策支持等方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四是大力推进社会化托管服务,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粮食种植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
(5)关于“统筹指导农村建设存在不足”方面。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印发《西安市促进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工作方案》。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全面完成对各涉农区县、市级相关部门的月度、季度调度和年终考核工作。三是发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印发《西安市关于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具有西安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
(6)关于“种业突破性和创新能力发展存在差距”方面。一是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制定出台《西安市种业振兴行动方案》,2023年,全市认定一批市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并授牌。二是深入调研,破解发展难题,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加强种子企业与西安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合作,推动双方在种子收储、加工生产等方面优势互补、互惠共赢。三是学习借鉴河南省种企扶优、金融赋能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积极对接招商银行和西安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帮助企业解决贴息贷款。四是加强全市农作物品种示范推广工作,召开全市小麦玉米新品种观摩会,并制定印发《西安市夏播农作物品种布局指导意见》《西安市秋播农作物品种布局指导意见》,科学指导全市种业发展。五是加快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制定出台《西安市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扩大小麦良种繁育基地面积。
(7)关于“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方面。一是以“清脏治乱”专项行动为重点,在全市开展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二是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市县联动,全力推进,着力解决村内道路脏乱差、垃圾乱倒、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设施陈旧等问题。三是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全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制定出台《西安市关于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具有西安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组织区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全市人居环境整体水平。
(8)关于“打造都市农业西安样板,后续产业链延伸不够”方面。一是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推动猕猴桃采后智能分拣生产线、奶山羊5G智慧产业园、番茄(智慧谷)产业园一期等项目建成运营。二是制定印发《深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累计推介发布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30余条,其中入选农业农村部发布线路1条,省农业农村厅推介发布线路16条,推介发布数量居全省首位。三是以“挖掘农业农村资源 做好乡村休闲产业”为主题,成功举办2023年西安市农村创业大赛。周至县获批“全省产业链典型县”,周至县骆峪村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四是着力打造西安都市农业发展样本,成功推出西安典型发展案例30个,打造西安农业景区9个。高陵区成功获批“国家级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蓝田县洩湖镇获批“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周至县马召镇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周至县青化镇二庙村获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
(9)关于“培育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方面。一是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23年,多家企业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建立联合机制,创建多个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 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关于“农业执法监督管理能力有待加强”方面。一是组织开展渔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理解和对渔业渔政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处理能力。二是加强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开展行政处罚案卷交叉检查和点评,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年公示多起行政处罚决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西安农业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11)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方面。一是加大闲置仪器清理盘存工作,对部分尚可使用的仪器已投入使用,无法使用的正在申请报废。二是针对水产品检验能力不高,监管人员力量薄弱的现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和检测设备,积极开展工作,全市水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12)关于“农业专项资金监管存在不足”方面。一是成立工作组,采取现场勘验的方式,重点对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近年来使用各级财政农业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度。二是向各相关区县发函,逐一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尽快按规定拨付资金。三是积极协调对接,加大涉农资金兑付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四是联合市财政局成立检查督导组,重点对各区县(开发区)农业补贴领域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13)关于“农业项目落实落地监管不够全面”方面。一是组织专家团队对都市农业现代化园区(产业园)进行督导调研和系统评估,督促各实施单位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继续做好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产业园创建推进工作,并将其纳入西安市农业农村领域(2024—2026年)三年滚动计划,督促指导相关区县加强项目管理,高质高效完成创建任务。三是积极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园,临潼区省级现代农业(粮食)产业园已通过省农业农村厅专家组评审验收。
4.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不足”方面。一是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分析会,进行研判分析。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三是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和班子成员的重要考核内容,提高了分值权重。
(15)关于“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方面。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项要求,重点加强对农村“三资”监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二是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大力整治“庸懒散慢虚粗”问题,建立月度、季度调度机制和通报机制,启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三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违纪必纠,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并以此为契机,破立并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6)关于“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上有欠缺”方面。一是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市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会,督促局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巡察反馈各项整改工作。二是对上轮巡察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审查和组织处理。三是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发函,督促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强配齐干部队伍,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强化监督管理。四是制定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计划,每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水平。
(1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方面。一是强化思想教育,2023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和典型案例通报。二是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市农业农村局近年查办的案件及时进行全系统通报,强化警示震慑。三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成果。四是2023年12月,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学习相关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五是2023年12月,对市农业农村局系统违规违纪人员开展回访教育,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是结合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预警提示整改工作,对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预警提示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修订完善相关措施,推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8)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够有力”方面。一是严格公文报审程序,对拟文、送审、审签、用印、督办等环节逐一把关,杜绝规避替代、变通发文、便函代替等现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精文简会规定,定期对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和会议数量进行统计研判,严控数量、提升质量。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要求,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精文减会工作的通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系统认真自查微信、QQ、钉钉工作群和美篇账号使用情况,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19)关于“‘庸懒散慢虚粗’整治不够有力”方面。一是市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以上率下,认真分析系统内存在的“庸懒散慢虚粗”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在市农业农村局系统组织开展“转作风、强担当、提效能、争一流”专项活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不会为、不愿为、不敢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问题发生。三是开展“强基课堂”“强素质、促发展、创亮点、出新绩”演讲比赛活动,全面提升系统内干部业务能力素质。
(20)关于“组织评定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审核把关不够严格”方面。一是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列入全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高位推进,确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对象。二是实施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制度,按级别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工作。
(2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方面。一是涉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违规金额已全额追缴,相关责任人已全部做出处理。二是举一反三,强化管理,在全局系统内对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乱发补贴、补助和物品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督导各单位修订完善财务及综合管理制度。四是强化培训,举办市农业农村局全口径财政预算工作培训会。五是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明确规定,细化流程,确保各类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全面排查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在“三公”经费及项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预防和堵塞漏洞,防微杜渐,规范管理。
2. 关于“树牢为民服务宗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关于“为民服务主动性有待提升”方面。一是组织开展“五访五问五促进”“大走访、大调研、大实践、大练兵”活动,推动各项决策、服务和工作符合群众意愿。二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工作。三是大力推广农村卫生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群众参与度。四是印发《关于加强政策性保险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
(23)关于“农情信息发布方式比较单一”方面。一是开展基层农情信息需求调研摸底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完善农情信息工作架构,紧密结合群众需求,通过多平台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为农服务信息,补齐工作短板。
(24)关于“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化、集成化程度不够高”方面。一是推广应用新型高技术复合式机械,有效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和产量。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普及率。三是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四是举办小麦宽幅沟播、玉米“5335”机械化技术交流观摩会和新机具操作使用培训演示会,加大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力度。
(25)关于“农业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方面。一是2024年1月,市农业农村局举办涉农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培育执法典型,周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为全市首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三是开展宣传引导,注重为民服务,持续增强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26)关于“回应群众诉求不够详细”方面。一是2023年12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专题推进会,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安排部署。二是2024年1月,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全局系统涉农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从业技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 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7)关于“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性法规相对较少”方面。一是全面梳理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现行地方性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评估运行情况。二是论证提出制定、修订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意见。三是邀请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农业农村工作开展调研,为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地方性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奠定基础。
(28)关于“党支部带头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方面。一是制定印发党建责任清单,明晰班子成员党建职责。二是及时完善局领导党建联系点工作记实,先后两次对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活动记实本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2023年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派员督导,切实提升各级党组织带头引领作用。
(29)关于“党建联系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方面。一是完善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党建联系点工作记实。二是2023年先后两次对市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活动记实本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三是2023年12月,召开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会,对加强党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 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干部标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一是及时调整优化部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二是加强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2023年在机关推荐选拔多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副处级领导干部,在事业单位推荐选拔多名正处级领导干部。三是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强素质、促发展、创亮点、出新绩”演讲比赛活动,旨在发现培养人才。四是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研究制定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干部队伍培养培训计划。
(31)关于“专业型、专家型领导干部缺乏”方面。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多次召开人事专题会议,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做好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招录计划。二是加大现有人员的优化组合和专业人才招录力度,做到人岗相宜。三是围绕全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两调一擂”重点工作推进机制,掀起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热潮。四是深挖潜力,健全完善鼓励激励机制,在市农业农村局全局系统组织开展“强素质、转作风、提能力,原动力提升行动”,启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加强人员合并后的优化组合,实现了1+1>2的效果。
(32)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方面。一是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知识培训,明确报告内容和要求。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为必核内容,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三是加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开展“强基课堂”“增强原动力、再创新业绩”系列活动,提高干部个人能力素质,加大对干部认真履职的监督。四是严格遵守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认真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严格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时调整,确保干部队伍公正廉洁、高效履职。
3. 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方面。一是市农业农村局系统组织开展“强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争领先”“提升干部作风能力常态化‘晨练’随机点评”活动,召开2023年推进更高水平乡村振兴、开局冲刺谋新篇暨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大会。二是抽调千名干部下基层,全力以赴保“三夏”“三秋”,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活动。三是深入推进“万千工程与你乡约”“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千企联千村”、农业人才创业和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等活动开展。四是2023年4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结合分工,对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进行明确。五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建重点工作任务。
(3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方面。一是印发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各级党组织对照问题,全面排查,逐项整改。责成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的党组织重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组织专人,对各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在全局系统内通报。
(3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提升”方面。一是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先后两次对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多名党支部书记重新进行任免和调整。二是举办专题读书班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三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印发党建应知应会知识资料,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四是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对检查情况全系统通报。五是举办市农业农村局全局系统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党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
三、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不够系统”方面。科学制定《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学习1次,每季度至少研讨交流1次。2023年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共集中学习34次,组织集中研讨交流4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专题辅导授课2次。
(2)关于“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理解不够透彻”方面。一是常态化推进落实局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由机关党总支牵头负责,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有关辅导读本和权威解读;各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进行专题党课辅导。二是结合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对标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创新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百村示范”创建和“十镇百村”补短提升行动,高标准推进乡村建设。
(3)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用结合有差距”方面。一是紧盯近年来无投入、基础弱、发展滞后的重点镇村,实施乡村振兴“十镇百村”补短提升行动,全面补齐短板弱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是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彰显三秦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行动方案(2023—2027年)》,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乡村建设示范村“十有、八通、六高、四好、两常态、两完成”标准体系,整合市级财政衔接资金、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39个。
(4)关于“定期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抓落实劲头不够足”方面。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会、举办专题读书班等形式,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紧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具体要求,坚持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加速“三产”融合,实施产业项目275个,支持107个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推广“以工代赈”拓展就业,发展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支持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解决12.28万名脱贫人口外出务工问题,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为13.8%。
2. 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关于“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上不够全面”方面。一是在组织领导上,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统一领导实施全市巩固衔接工作。二是在机制建立上,研究制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巩固衔接责任制实施办法》《常态化约谈办法》《督查暗访通报调度办法》《常态化推进巩固衔接工作机制意见》,持续加大推进落实力度。三是在任务细化上,2023年召开全市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会议3次,有力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巩固衔接资金项目、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6)关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方法措施不够多效果不够好等”方面。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开展巩固衔接政策、勤劳致富先进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逐步转变思想观念,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局面。二是转变帮扶方式,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和定点帮扶单位转变帮扶方式,多送知识、技术、观念,激发群众信心,让群众主动学习致富技术,找到增收门路。三是推进乡风文明,指导行业部门加大乡风文明工作力度,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创建要求,推进移风易俗、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7)关于“全市防返贫监测工作、日常排查工作、对监测户信息更新工作不够细致”方面。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一览表、流程图、程序图,明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责任、范围、内容、流程。常态化开展排查走访,定期开展数据比对,严格双随机抽查核查。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脱贫人口年度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分层、分类、分阶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全面进村入户采集脱贫户信息。
(8)关于“解决产业发展小、乱、散和集体经济薄弱等关键问题有效手段不够多”方面。一是印发《西安市推动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措施》,坚持把发展高质量帮扶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治本之策,作为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支撑,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抓手。二是继续加大产业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衔接资金的60%用于产业发展,开展产业工作督帮,推动产业发展。
(9)关于“部分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社会扶贫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面。一是主动对接市工商联,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引导所属商会、会员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动员组织全市乡村振兴系统、爱心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加“乡村振兴·陕西专场”西安慈善网络募捐活动。三是对接市工商联、市慈善会等单位,围绕如何提升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进一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促进全市社会各界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认同感。
(10)关于“在协调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建设方面主动作为不够”方面。对照全省《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组织周至县楼观镇、蓝田县蓝桥镇北沟村等省级重点帮扶1镇9村和市级“十镇百村”编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补短提升实施方案》,筹划2023—2025年补短提升项目544个,其中2023年补短提升项目174个。
3. 关于“扶贫项目促进乡村建设效应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关于“产业项目储备和资金投入不够多”方面。一是举办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培训,围绕产业项目谋划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提高基层多元化谋划产业项目能力。二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督促区县限时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完成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三年(2024—2026年)滚动实施计划编制,汇总各区县三年滚动计划。四是积极开展帮扶指导工作,深入基层一线、项目一线了解工作进展,为区县提供政策指导,解决实际困难。
(12)关于“2016—2020年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项目信息库中部分项目的报账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方面。一是完成项目库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对错误信息数据进行清洗。二是采取“日调度、周通报”的形式,集中1个月,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实资金下拨、公告公示、项目管理、统计分析数据情况。三是加强衔接资金项目日常监督评价,进一步推动项目实施与资金拨付进度,优化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安排。
(13)关于“个别项目未实施,资金已被收回问题”方面。一是采取“日调度、周通报”形式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实资金下拨、公告公示、项目管理、统计分析数据情况,对发现的逻辑性错误信息,及时反馈区县进行修正,确保数据库信息更新及时、数据准确。二是举办全市衔接资金项目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会,就项目谋划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深入推进项目入库、项目计划方案审核,严格把控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提高项目精准谋划能力,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4. 关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关于“党组统筹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有所偏弱”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规定要求,压实党组“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二是2023年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
(15)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不够全面”方面。一是2023年,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议题12次,专题听取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二是严格落实《西安市乡村振兴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对各处室评优奖惩和人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16)关于“全省督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方面。一是开展小额信贷精准宣传和需求摸底排查,掌握新生贷款需求,持续加大对脱贫人口产业发展的贷款支持力度,确保应贷尽贷。二是向各区县、开发区下发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提醒函,要求对照省考指标,加大工作力度。三是2023年,全市贷款户数同比增长70.24%,贷款金额同比增长26.95%,已超过2022年全年新增贷款户数及金额。
(17)关于“对市级督导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够有力”方面。一是开展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对2023年中省反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进行再检查再整改。二是印发《西安市常态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按照工作机制要求,开展季调度3次,月督帮7次。
(18)关于“驻局纪检组主动发现和分析问题不够,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方面。一是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重点问题,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加大问题排查和整改力度。二是结合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对莲湖区、经开区等7个区县、开发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乡村振兴项目落实情况台账进行检查,指出问题28个,现场整改到位3个,并督促原市乡村振兴局指导区县、开发区切实做好后续25个问题整改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9)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发文数量、召开会议数量较多”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对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能召开视频会议解决的问题,不集中开会,能现场办公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二是每季度梳理召开会议次数和发文份数,确保本年度发往区县、开发区乡村振兴部门的文件数和要求基层乡村振兴部门参加的会议数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20)关于“对第三方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招标过程把关不够严格”方面。一是终止与第三方公司的业务合作。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西安市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2. 关于“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1)关于“主动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不够”方面。对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十二类行业帮扶政策进行梳理,会同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对行业帮扶政策进行汇编,下发至各区县、开发区,督促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运用,加大宣传力度。
(22)关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交通补贴发放问题未全部解决”方面。一是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的通知》,推动工作规范化落实。二是召开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专题会议,督促交通补助发放。三是召开第三季度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对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发放工作进行调度,督促各区县加快发放进度。
(23)关于“对易地搬迁社区大修基金来源、物业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积极对接市发改委,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按照2023年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安排,不断推进全市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搬迁安置小区,引导搬迁群众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管理。三是会同住建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相关政策宣传,提高群众交费的自觉性。
(24)关于“搬迁安置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不够到位”方面。一是按照2023年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安排,持续提升大中型集中安置区就业服务站(窗口)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搬迁群众就业情况动态监测,及时为搬迁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站式”公共服务。二是联合市发改委加大对易地移民搬迁工作督查检查力度,深入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不断扩大检查覆盖面,推动“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3. 关于“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5)关于“扶贫资产管理及台账管理不完整”方面。一是原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联合举办全市衔接资金项目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会。二是督促问题涉及的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排查整改。三是对全市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开展“回头看”,组织区县对2022年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并录入国办系统。四是在全市开展经营性项目资产“四个一批”排查摸底工作,厘清经营性项目资产底数。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始终处在监管之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 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6)关于“把资源优势转化成发展竞争优势措施不够多”方面。一是组织召开全市2023年合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座谈会。二是积极对接省内高校,组织开展知识分子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等高校达成合作共识,编制《乡村聚落集中连片发展示范区规划》《长安花卉梦工厂概念性规划设计》《百塔寺村重要节点设计》等规划。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同心商业联盟研讨会”“一卷多用、多家联营启动会”“乡村讲堂”等活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2.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7)关于“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凝聚干事创业热情意识不够强”方面。一是创新建立“机关干部上讲台”“揭榜挂帅”“三化管理”等干部作风锤炼机制。二是推行“三化管理”,将全年工作任务区分为66项,实现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化”、整体推进“过程化”、安排落实“闭环化”。
(28)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中对工作纪律会上强调多、激励鼓励多,严厉批评少”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规定,完成12名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二是建立干部业绩档案,明确评价标准,作为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及运用“三项机制”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干部日常管理中用好“四种形态”,发挥监督提醒作用。
3.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9)关于“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方面。一是组织召开机关党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活动实施方案》,提高机关各党支部建设水平,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三是开展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并进行检查验收。截至2023年底,7个党支部均验收合格,评定为“三星党支部”。
(30)关于“局机关党支部设置不够科学”方面。2023年初,经对接市直机关工委,按照组织程序,将2个联合党支部调整为6个机关党支部和1个事业单位党支部。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选优配齐支部班子,为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奠定基础。
(31)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肃”方面。制定《原市乡村振兴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党员干部培训方案》,将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规范记录列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必学科目。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反馈问题,按照这次巡察督导要求,全力抓好整改工作。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改进不足,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一)以巡促学,读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精读“中央一号”文件、吃透精神实质,领悟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以巡促建,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延伸管理,实现党员干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以巡促变,提升服务质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推进机制,让各单位、各处室在“比学打擂”中找差距、找不足、找动力,掀起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热潮,发扬雷厉风行、事不过夜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服务质量。
(四)以巡促治,促进廉洁从政。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规定和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持续不断抓好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6787525;邮政信箱: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4号楼;电子邮箱:xanyjjgdw@163.com。
中共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