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7-26 10:5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1月6日,十四届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升政治站位,端正态度抓好整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生态环境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统筹结合抓整改、务求实效抓整改,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作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强化责任意识,精准发力推进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党委领导班子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对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高度重视,坚持以上率下“带动改”,上下联动“合力改”,构建形成了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各相关处室(单位)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

(三)紧盯目标进度,严格标准落实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对照“三个聚焦”,着力在解决“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主责主业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薄弱”等问题上下功夫,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措施,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和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制定实施的229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28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问题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还需要进一步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局党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进行对照检查。三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推进业务工作实践,2023年制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措施》等方案,促进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2)关于“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破解困境本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及时通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推动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二是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可行措施,印发《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制定《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计划》。三是抓结构调整,推动砖瓦窑企业关停、重点涉气企业退城、三环内物流企业及批发市场搬迁。能源结构实现非电用煤清零。在交通运输结构方面,推动过境柴油货车绕行,制定进城货车分时分区分类等组合管理措施,推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商砼车、渣土车国六或新能源替代;推动大宗货物运输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热电厂和物流园区清洁运输比例和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四是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全市空气质量研判会商会议,对存在的污染物高值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五是实施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督导检查。

(3)关于“对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高西沟村考察调研时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梳理2018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高西沟村考察调研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形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梳理情况报告》。二是制定并全面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措施》《2023年着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细化实施方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三是修订《西安市2023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月度任务清单》,落实周调度、月总结、季度考核、定期召开协调会等机制。四是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工作实际同步安排,明确工作落实要求,细化任务和措施,做好任务推进督办。

(4)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大气环境治理改善的规律性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全市“大生态”“大环保”及绿色发展等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二是2023年11月,在局党委会上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对做好全市生态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印发《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市级各部门生态环保工作职责;印发《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意见》《西安市着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工作考核办法》。四是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市级重点工作充分融合,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

(5)关于“对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中监督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违规公司完善生产线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制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范。二是细化执法检查标准,按照省市工业炉窑整治要求,动态更新《西安市工业炉窑现有清单》,形成《工业炉窑分类排查整治清单》。三是加强对涉工业炉窑企业帮扶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指导企业开展分类整治。四是将工业炉窑执法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中,对全市工业炉窑清单内容实行动态管理。

(6)关于“在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举措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排查和确定碳排放重点企业名单,将碳排放量达到一定数值的企业纳入西安市碳排放重点企业名单。二是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搭建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2023年12月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单位印发《西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推动多领域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是启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推动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和航天基地、沣西新城、空港新城省级低碳近零碳试点。

(7)关于“重型燃气机动车三元催化系统、车辆尾气后处理装置还需要进一步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加强对检测机构规范化检测的监管。二是开展重型燃气车动态摸排。持续加强重型燃气机动车辆查验,对发现疑似问题车辆,督促及时前往维修单位复核。三是强化燃气机动车路检路查。四是充分利用排放远程监控系统,对重型燃气车三元催化器使用情况进行在线监控。

2. 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8)关于“‘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深入一线现场调查研究不经常”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充完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专项工作推进组人员力量,成立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约谈三个专项工作小组,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加强协调沟通,对承担任务较多的市级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进行实地调研座谈,分析研判重点任务,研究推进措施,提出改进意见。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每周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每月上报督查工作月报。四是印发《西安市着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工作考核办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工作推进机制》,形成月调度总结、日常督导、督办提醒、月度排名、季度考核、定期分析研判、突出问题约谈、重大问题问责等推进机制。五是深入秦岭生态保护现场,完善智慧秦岭监管体系,持续推进矿山修复治理,聚焦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秸秆禁燃禁烧、劣质散煤销售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提升环境质量。

(9)关于“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9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开展运维自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改正。建立动态管控机制,强化对施工工地各类抑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二是成立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系统推进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各项防治措施落地见效,大力开展“利剑治污”专项行动。

(10)关于“土壤污染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做好群众环境投诉问题办理。三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日常监督执法。四是联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西安市公安局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1)关于“2021年生态环境部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发现西安市疑似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西安市2022年度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现场核查属实点位开展问题整改。二是夯实整改责任,部署整改任务。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成立西安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领导小组,将各问题点位核查、整改任务下发至各责任单位。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强化整改落实。对问题点位进行现场督导,相关区县逐一对照问题点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四是建立通报机制,做好任务督办。定期调度问题点位整改情况,建立问题通报机制,对整改滞后、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点位涉及的区县进行通报。

3.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严格”问题

(12)关于“主体责任夯得不实,党委未与区县分局主要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印发《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二是 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建立定期述职述廉述效汇报制度,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区县分局主要领导进行考核。二是组织签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内部队伍建设,持续锻造环保铁军。

(13)关于“长期借调干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系统内长期违规借调的干部进行了清理,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到位。二是印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完善借调人员管理制度。三是开展借调人员清理工作督导检查。四是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坚决杜绝违规借调干部情况发生。

(14)关于“纪检监督主动发现问题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人员配备、时间分配上向主动监督倾斜,开展岗位大练兵,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点题式”调查研究。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治“四风”、重点工作落实等方面,深入了解基层单位政治生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基层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对已发现问题和监督检查情况开展全面梳理,学习借鉴上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方式方法,进而转换为主动监督、主动发现问题的具体措施。四是在现有人员配备条件下,推动基层单位加强纪检监察力量配备,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五是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每月研究监督检查事宜,解决监督检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同时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质效。

(15)关于“自办案件成案率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与培训,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交流,提升人员办案水平,提高自办案件成案率。三是提高自办案件研判质量,坚持集体研判制度,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线索核查任务。四是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及时研判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修订《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案卷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16)关于“机关纪委执纪力量薄弱,监督作用发挥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系统纪检监察力量的通知》,要求各分县局和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力量。二是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三是结合日常警示教育和定期廉政党课,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培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7)关于“落实市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项治理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对作风建设问题和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进行剖析,班子成员分别汇报了分管责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制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为基层减负提高文会质量效能工作方案》,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减轻基层负担。三是加强投诉回复的审核把关。指导各分县局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和“接诉即办”的工作要求。

(18)关于“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噪音扰民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9月起草《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并报请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二是狠抓能力建设,提升投诉办理水平。动态完善12345市民热线“生态环境知识库”,派遣业务骨干常驻12345市民热线业务大厅参加疑难投诉会商,提高投诉工单转派的准确度。三是引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开展噪声源头治理,减少噪声扰民。

(19)关于“基层减负力度不大,‘文山’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为基层减负提高文会质量效能工作方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办文质效的通知》。二是对照2023年度工作目标和措施,从精简文件发送、规范简报编发、精简压缩会议等方面入手,科学制定发文和会议计划。三是完善督查检查机制,避免重复督查和层层听汇报、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等情况发生。

(20)关于“政府网站群众投诉办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强化值守、转办、催办。二是加强与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承办单位等工单办理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紧密关注群众满意度情况。三是对各分县局、直属单位办理投诉工作进行考核。四是坚持工作日对门户网站开展日常巡检,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加大巡检力度。五是严格按照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要求,履行信息报送审批程序。

2. 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问题

(21)关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对12345市民热线投诉工单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和“接诉即办”的工作要求,通过量化打分、纳入年终考核指标等方式,提升工单办理水平。二是加强提醒、催办、督办、通报,促进投诉工单办理质效提升。三是依托12345市民热线平台建立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渠道,共同研究分析,商讨解决方案。

(22)关于“2020年2项财政资金使用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及时申请调整使用项目资金。二是会同市财政局印发《西安市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分配细则》。三是制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局专项资金项目筹划、立项、申报等工作流程。四是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加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资金支持奖励暂行办法》。五是把项目管理思想深刻融入日常工作中。对列入2024年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要求提前做好项目事前绩效评价和项目建设方案预算书。

(23)关于“‘智慧环保’信息系统管理环节信息还未实现充分共享”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项目施工建设单位进行了约谈,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及时实现项目预期目标。目前已建成环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排污许可、环评管理、污染源监控等相关数据共享。二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并按照结算审计报告,完成项目尾款支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 关于“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24)关于“班子成员和干部之间谈业务工作多,谈组织建设和党规党纪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局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对照“三个聚焦”深入查摆问题,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严格执行局党委书记每年至少约谈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分县局、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每年对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谈话等规定。三是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包含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等内容。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党规党纪,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5)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觉贯彻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纠正形式化、庸俗化,切实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效果。二是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印发《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通报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情况,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高质量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

(26)关于“2020年个别干部脱贫攻坚考核整改报告质量还不够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工作作风问题排查整顿,建立问题清单。二是完善党员干部作风工作制度,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及在起草文件、报告时出现雷同等工作作风不实的现象发生。三是举一反三,将工作作风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到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 关于“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问题

(27)关于“选人用人评议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配合开展选人用人评议过程中,强调评议表填写的完整性,确保表格应填尽填。二是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大处级干部尤其是处级领导干部赴区县、市级部门任职的推荐力度,同时积极推荐干部挂职锻炼。四是完善系统内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管理办法。

(28)关于“后备干部储备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考核考察干部精准化、政策执行规范化、能上能下常态化。二是全面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三是合理优化岗位设置,保障专业技术干部聘岗需要。

(29)关于“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局系统填报对象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重申报告制度纪律要求,强调填报注意事项,打消干部的模糊认识和松懈思想。二是狠抓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个人事项填报培训,详细讲解填报指南。三是依规依纪对个人事项报告出现错报漏报和查核结果不一致的干部进行处理。

(30)关于“执行轮岗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开展交流轮岗。二是有序开展干部的职级晋升工作。三是建立干部赴区县、市级部门任职的工作机制,积极向区县推荐干部,打通干部交流横向、纵向通道,科学合理配置干部。

3.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31)关于“抓党建意识不强,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建立局领导包抓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夯实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将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纳入谈话内容。三是强化各级班子及成员抓党建工作的意识,提高各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自觉性,明确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调研一次党建工作。四是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活动。同时,要求以主题党日形式组织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熟悉党支部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32)关于“基层党建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9月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开展互评互查和督导检查。11月下旬,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党建业务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在党建互评互查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作用等工作方法。三是对标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各党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四是开展星级党支部检查及申报工作。2024年1月,系统内2个党支部被评为“四强党支部”,4个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33)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活动形式单一,部分党支部书记对党建知识掌握不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设立学习交流专栏,党支部书记讲授党课。同时,通过观看红色电影、警示教育片,参观西安交通大学西迁博物馆,邀请专家开展讲座等方式丰富党员教育形式。二是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并抓好党建知识自学。举一反三,把提升党建工作能力融入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持续推动党员教育提质增效。

三、下一步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实效,助力西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常态化督促落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坚持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相结合、正向激励和纪律惩戒相结合、严格管理和关心厚爱相结合,强化责任担当、激发斗争精神、回应群众关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巡察成果运用,为西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坚持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基调、严的举措、严的氛围,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毅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坚持用好整改成果,着力提升发展质效。继续发扬“担当作为、勇毅向前”的生态环境铁军精神,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全局上下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围绕“建设美丽西安”目标,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各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奋力谱写美丽西安建设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9-86787837;邮政信箱: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2号楼11层,邮编710007;电子邮箱:sthjjzzrsc2048@163.com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