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开展了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2023年9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按惯例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一)强化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重要的政治考验、严肃的政治任务,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4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会议精神,深刻领悟精神要义,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全部认领、照单全收,从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进政治任务落实、精心组织安排3个方面系统谋划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6次、工作推进会4次,听取巡察整改阶段性工作汇报,分析研判整改形势,优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后,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原文转发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逐句分析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所有整改事项均由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责任领导,重难点问题由委党委书记牵头领办,处级领导干部具体推进落实。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专班,内设5个工作小组,明确19项工作职责,采取集中办公方式,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整改质量。严格落实“1+N”整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逐个问题研究制定子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工作方法、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统筹协调、督办提醒、包干落实、工作会议、信息报送5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按照巡察整改“六步法”标准,逐一细化问题自查、责任落实、个案解决、“四个融入”、长效机制、成果运用等工作要求,采取项目化思维、清单式方法,分层分类分问题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运用以考促改方法,制定《巡察整改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委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巡察整改考核指标实地查核标准》,由委领导带队,逐单位逐问题检查考核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体系。
(四)健全制度机制,深化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在解决个案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问题,力求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分析查找反复性出现和普遍性问题的特点规律、深层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0余项。坚持以巡促建,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紧扣“三个年”活动和全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实现重大传染病有效防控、综合服务能力全省领先、高品质医疗供给西北示范。坚持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治病救人护佑健康根本任务,促进群众健康福祉不断增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健康根基更加牢固。2023年,委系统受到国家级表彰50余项、省级表彰180余项、市级表彰270余项,巡察整改成果得到充分运用和体现。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市卫生健康委党委按照制定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思践悟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全委系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6次,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扎实推进综合医改、健康西安建设、重点人群健康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重点工作,不断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印发《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工作细化实施方案》,成立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工作专班,统一部署一体推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服务供给和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服务供给和村卫生室管理。结合开展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指导基层积极拓展业务范围,提升住院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实现行政镇街、村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住院床位数持续增加。
2. 关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还需持续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西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西安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加强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二是开展卫生应急处置演练,组织应急技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能等竞赛,强化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水平。三是建立落实分级分类救治体系和三级医院分区包片、重症病例市级专家包片巡诊工作机制,确保救治高效顺畅。四是印发《西安市医疗资源扩容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调度,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协助购买、调拨紧缺设备,高质量完成发热门诊扩容改造和三级医院重症床位建设。五是组建工作专班,每日监测分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诊情况和医疗资源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向各区县、开发区和各医院预警,并加强工作统筹调度,指导做好医疗应急工作。
3. 关于“推进健康西安建设行动与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8类“健康细胞”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健康治理能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健康治理新格局。二是利用西安电视台《健康快车》栏目、“西安公众健康”网站、“西安健康教育”微信公众号、“西安市健康教育所”新浪微博、《西安大健康》杂志、“健康大讲堂”6大健康科普平台,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控烟宣传,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7.80%,比上年提升2.97个百分点。三是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妇幼保健专业人员网络教育平台,实现全市所有区县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全覆盖。四是加快建设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能力提升项目。截至2024年3月,131个项目中已完成102个,持续加大项目督导支持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
4. 关于“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的举措还需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和健康水平。对千人口床位数、医师数、护士数等指标进行宏观调控。市第一医院高新院区、市红会医院高铁新城院区、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等市级重点医疗建设项目相继投入使用,累计增加床位1.1万张,推动优质资源向开发区及远郊区县延伸覆盖。二是优化门诊流程,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能提供多种途径、多种有效证件的预约。通过增加弹性服务窗口、自助服务机等方式,拓宽就诊高峰期门诊取号、缴费、打印报告等方式和渠道,缩短患者就诊等候时间。三是推动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服务发展,全市已有14家医院开设互联网医院(4家省级医院、10家市级医院),2023年实现线上诊疗10万余人次,缓解线下诊疗压力。四是加强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为全市储备更多人力资源。以“优质服务基层行”和“村卫生室清理整顿”为抓手,加强基层业务培训,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获取执业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村医生中的占比稳步提升。
5. 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降费改革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费用指标设置和控制,量化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增幅指标,纳入年度医改考核任务,按季度推进、通报。二是做好医疗费用相关指标监测,对医疗费用增幅等相关指标进行定期通报,分析研判数据,制定整改措施。2023年全市医院的次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均较2022年度有所降低。三是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不断加强基本药物配备管理,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委直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医改考核等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不断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地落实。四是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监测机制。
6. 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还需加大力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 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行政审批业务协调沟通机制,主动对接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沟通交流相关行政审批工作。二是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业务工作,明确层级职责,规范行政许可,实现审批事项在审批大厅一站式办理,做到应进必进。三是加强业务建设工作,每年全市组织不少于两次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培训。
7. 关于“推进医疗制度改革还需加大力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多措并举推动三医联动。组织市区两级医改成员单位开展“三明医改”经验培训。加强医改相关部门工作协同,定期调度各单位工作。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市属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编制备案制管理,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支持配合医保部门共同做好药品耗材集采使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匹配衔接。制定并落实全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10项措施,持续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增强群众医改获得感。二是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对标对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围绕医疗质量、运营效率、可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四个维度,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市属12家三级公立医院考核分值均较往年有所提升,6家医院排名上升,3家医院获得A+等级或A等级,1家医院保持在全国前100名。三是印发《西安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计划(2023—2025年)》《西安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版)》,新增市级临床重点专科40个。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检查。四是制定《规范委属公立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指导方案》,指导市属医院分院区建设。五是加强各类医联体内涵建设,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截至2024年3月,全市16家牵头医院与12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市红会医院、市第三医院与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卫星医院。全市基层诊疗量有所提升,努力保障群众在家门口就医。六是推进信息互联互通,申请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4家医院通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测评。推动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本人查阅应用。编写《西安市卫生信息化标准规范(试行)》,持续优化“互联网+健康”服务。
8. 关于“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需更加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统筹推进8类41项创建任务落实,碑林区等11个区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参加创建)已通过省级评审。二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印发《西安市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成立市级专家组,围绕中医病案、中药饮片质量等开展检查,覆盖单位106家。举办全市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和中药煎药人员培训班,共培训1100余人次。三是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统筹规划全市中医医疗质控中心设置,计划到2025年设置14个。已新增市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数据质量、中医病案质量控制中心。以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为抓手,加强对区县中医医院的业务指导,强化内涵质量建设,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和精细化管理,保持和发挥好中医药特色优势。四是积极推进医院等级评审。安排未参加评审的5个区县中医医院学习评审指标,对标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截至2024年3月,已有8个区县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评审。五是增加优质资源供给。鄠邑区、高陵区、莲湖区中医医院已迁入新址运营,阎良区中医医院新建项目已完成。建立工作督导、分析研判、月调度小结等机制,督促推进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临潼区、蓝田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9. 关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水平和行业综合监管力度还需更严更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西安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年)》,开展全市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综合大检查,不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二是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大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健全协商交流机制,共享信息,共商对策,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五是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将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监督力度。
10. 关于“落实审计、环保督察等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委直属单位和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经济管理年活动、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工作。组织医疗机构物价管理人员和科室计价员开展医疗服务收费业务培训。二是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近年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反弹回潮。三是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部署,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加强现场调研督导,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四是按照污水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扎实做好环保工作,强化监管力度,优化管理措施,科学确定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工艺,持之以恒做好医疗废水收集处理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11. 关于“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还需不断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做实做细廉政风险防控,全面促进清廉医院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提出解决对策。二是印发《关于围绕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工作安排的通知》,组织全委系统梳理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三是修订印发《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制度手册》等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推进组织、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构建严密监管体系。四是严格执行《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委托第三方组织对委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五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委直属单位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财务知识业务培训。
12. 关于“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持续强化政治引领,狠抓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会、行政办公会等会议,印发《“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推进决策事项按规定执行。推进“三个年”活动、全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工作,采取“四不两直”开展下沉式监督,完善协调联动、清单管理、监督检查等机制,助推健康西安、群众就医等重点任务落实。二是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常态化用好谈话提醒、述责述廉、信访分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机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和地址,健全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单位开展重点督查,注重在监督检查、市民热线、负面舆情中发现问题线索。聚焦上级督办、领导交办、巡察移交以及重点问题,强力推进案件查办,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13. 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组织参加市直机关纪检干部大讲堂暨“岗位练兵”业务能力提升和实地见学活动,梳理工作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召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组织机关党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考核。三是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组织机关各党支部书记以“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为主题讲授廉政党课,做到警钟长鸣。四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提升学法用法能力。五是采取经验交流、会议研讨、业务培训等方式,传授纪检监察工作方法,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六是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严格自身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切实履职尽责从严监督执纪四个方面完善工作措施。
14. 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各公立医院结合实际制定《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加大廉洁教育力度,结合医疗领域集中整治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等方式,树牢崇廉尚廉意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小微权力”廉政风险预防和惩治体系,修订完善《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例会制度》等制度规范。三是加强对委直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及收费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各医疗机构针对问题,修订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修订)》《医疗服务收费考核方案》《医疗保险住院患者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责任,有效维护患者与医院的合法权益。四是紧密配合医保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进一步加强医保支付管理审核,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15. 关于“医德医风建设还需持续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医疗领域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二是以大型医院巡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院运营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推动医德医风持续向好。三是健全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延安精神、抗疫精神,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不断丰富教育内涵和形式,全面落实新职工上岗前医德医风教育制度,开展先进典型选树,通过表彰、宣传医务人员先进事迹,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大力培树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16. 关于“工作作风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领导干部作风能力锤炼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五型”机关创建活动,通过上党课、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扎实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成立作风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二是树牢为民服务宗旨,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双亮双承诺”活动,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医疗服务评议和满意度调查,实实在在办好惠民利民实事,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印发《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教育、业务培训、履职考核,举行全委系统消防应急演练活动,严密排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7. 关于“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先后印发《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补充任务》《综合医改试点近期重点任务》等文件,加强调查研究、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努力破解改革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下达年度市属公立医院重点工作考核指标,突出公立医院党建、分级诊疗、医疗服务行为、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常态化调度推进。三是召开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建设现场会,积极推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四是组织全市6家现代医院试点单位参加全省“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擂台赛”活动,共获得各类奖项15个,促进全委系统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18. 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政治监督内容,督促各级“一把手”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二是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原则、内容、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进行规范和明确。三是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科学决策、规范决策的重要举措,采取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访谈调研等工作方法加强督导检查。
19. 关于“人才引进力度与需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公立医院全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为引进人才提供编制保障。二是科学制定“引才计划”,用人单位根据编制情况、岗位层次、专业结构、人才梯队建设、医院发展需求有计划性地进行招聘。三是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在工作环境、成长平台、继续教育等方面加大关怀力度,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看政治标准、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选人用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以“5个导向”“7个兼顾”推进委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深入开展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运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及优秀干部专题调研。三是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轮岗交流的实施意见》,明确轮岗交流要求和保障实施措施。四是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探索建立“档案+考察+研判”系统化、常态化担当作为干部考察识别机制,不断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
21.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够细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由委领导带队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夯实党建主体责任。二是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党建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综合实施评价工作,健全党建质量评价体系。结合基层医疗及非医疗单位实际,分类制定党建工作考核指标,精准考核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系统梳理委机关、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换届情况,督促具备换届条件的单位落实换届工作。组织实施“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将基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换届情况纳入行动方案,一体推进。四是制定《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委领导班子牵头开展调研课题16个,先后对6家委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的形势。五是深入开展“五查五助五问效”活动,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下沉一线党支部,指导基层党支部抓好问题整改。
22. 关于“基层党建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工作力度,印发《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优化党建引领思路理念、方式方法,务实打造党建品牌,持续提升“民呼我行”影响力。二是践行一线工作法,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法,及时发现并反馈相关问题,深入推进基层单位党建品牌、党建工作载体创建等工作。三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摸底确定示范类党支部15个、创优类100个、强基类120个。四是组织开展“红色医课·书记讲堂”活动,规范党课教育、创新学习载体,累计开展活动420余场。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完善工作台账、提高工作质量。
23. 关于“高标准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合理划分党委、行政职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二是严格落实《西安市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督促委直属各单位将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突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三是组织委直属各单位全面排查,系统梳理本单位《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制定及修订完善情况,切实查找存在问题,下达《工作提醒函》14件,限期修订完善。注重对议事范畴、事项、金额、程序的把控与规范,督促委直属各单位强化闭环管理,进一步细化各环节工作。
24. 关于“干部管理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定,严密组织领导干部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全委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和宣传教育,扎实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工作。二是坚持关口前移,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注重运用正反典型案例加强干部教育,突出新任职领导、青年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纪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正确履职,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和作风。四是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通过谈话提醒、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高干部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强化成果转化,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没有终点。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抓好问题整改措施的衔接推进,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运用。
(一)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和委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督导检查,抓好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效。
(二)突出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紧盯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研究,激发新动能、巩固新优势。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方法路径,坚持举一反三、纠治并举,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寻对策,把巡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方法用制度固化下来,推动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共性和个性问题一并整改,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不断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以巡促改、以改促建、以改促治,切实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
(三)培树新风正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突破口,深挖细查发生问题的深层原因、根源症结,系统谋划治理方式、工作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纠治“四风”问题与弘扬新风正气紧密结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与从严监督执纪、深化风腐同查同治紧密结合,坚持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警示震慑与织紧织密制度笼子紧密结合,坚持集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清廉医院建设紧密结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不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四)巩固整改成效,持续筑牢卫生健康事业根基。聚焦中心,服务大局,锚定“六个打造”和全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目标,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用巡察整改成效赋能高质量发展。深入解决影响制约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将巡察整改过程作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大力破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瓶颈,持续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聚力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新成效,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勇当西部先行示范筑牢卫生健康根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6787939;邮政信箱: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1号楼461室,邮编710007;电子邮箱:wsjkwzb@163.com。
中共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