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7日至3月17日,十四届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开展了巡察。9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市市场监管局党委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班子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成立市市场监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深化局党委班子成员统筹督办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例会、情况通报、协调联络等制度机制。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意见,形成《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所有整改任务均由局党委班子成员牵头领办,建立市市场监管局党委班子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工作体系,一个问题对应一个子方案。整改子报告实行处室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局领导、局党委副书记、局党委书记“四级审签”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协调推动跨单位的整改事项。将党委班子成员抓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党建考评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组织召开党委会议、整改工作动员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问题研判会商会等会议,安排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二)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28项,领办率达50.9%。督促提醒市市场监管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全程监督,推动形成整改合力。主持召开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会议6次,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审定《落实市委巡察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发现普遍性问题预警提示的情况报告》《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牵头领办任务督导检查会等4次,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明确要求。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党委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全面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成效
1. 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情况。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员开展“五访五问五促进”走访式、“四不两直”暗访式、“三进五同七个一”蹲点式、“带着问题”督导式的“四式调研”;优化上下交流、人才储备、常态学习、平时考核“四项机制”;实行“抓三长、三长抓”和“领导干部五带头”制度;印发正风肃纪“九严禁”措施;完善“双向推动”机制,深化“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推行“消费投诉快速反应机制”“重点景区驻点监管”“‘12315’热线7×24小时人工接听流转分办”和旅游景点、商业街区餐饮场所“图片+价格+计量”明码标示制度;扎实开展“铁拳”执法行动;稳步推进落实食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推行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模式;认真组织“一周一法、一月一考、一季一交流”全员学法活动;大力推行“一书一表”和“三单联动”项目化管理机制。
2. 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更加坚定的思想意志统领高质量发展。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保持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思路定力、目标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以更加深入的改革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新一轮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用改革思维和创新观念破解难题、推动发展。三是以更加科学的管理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在思想观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方式上大胆探索和创造性实践,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实效性的管理创新成果。四是以更加过硬的作风能力保障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和“转作风、纠四风、治歪风、优行风”活动,不断增强统筹谋划、推动发展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本领。五是以更加浓厚的社会氛围助力高质量发展。通过广泛的宣传推广、有力的引导带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六是以更加成熟的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六化”建设各项措施在一线落实、末端见效,不断提升全市市场监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制定实施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党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哲学意蕴、理论贡献研学不深,对其思想精髓和丰富内涵理解领悟得不够精准全面,深入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延伸拓展学做得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市市场监管局党委“清单化”学习机制,细化跟进学、重温学、定期学等措施12项,梳理形成工作清单6个。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市市场监管局《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梳理市场监管领域调查研究参考方向30个,形成“五访五问五促进”和“三进五同七个一”蹲点式调研经验。编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资料汇编)》作为理论学习自学材料,发放至各基层单位,做到深入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延伸拓展学。
(2)关于“有的干部对党委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不清楚”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观看专题学习录像片,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将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汇编资料印发各级党组织,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延安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内容。
(3)关于“有的干部对二十大报告基本章节不了解”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等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将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学习资料汇编印发各级党组织,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延安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内容。
(4)关于“近三年,党委中心组及党委会均没有学习计量工作相关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审议通过《西安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组织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发展规划》等内容,定期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分专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
(5)关于“机构改革后至2021年10月底前,党委没有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对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理解不深刻”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会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将相关学习内容纳入“重大事项落实机制”,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相融合。组织召开推进会,建立全市粮企、粮库和计量器具监管台账。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对涉粮区(县)、粮库、应急粮储备企业和涉粮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2.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6)关于“近三年注销及吊销市场主体总量占新登记总量的比例较大。2022年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较2019年降幅较大,保市场主体存量效果差”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发展环境、监管环境,全力促进市场主体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深化“一件事一次办”“证照分离”改革,高效推进“证照联办”。强化涉企收费专项执法,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57.5万户,同比增长31.33%。市场主体总量已达320余万,约占全省总量的55%。
(7)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占比较高,规模企业和知名企业占比较低,市场主体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发挥市场监管所“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建立个体工商户联系点、监测点制度,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推广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典型模式,引导平台企业将流量向小农户、困难商户、新入驻商户倾斜。
(8)关于“机构改革后18个区县、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中有10个区县没有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12个没有单设知识产权业务科室”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申请为4个开发区分局加挂知识产权分局牌子的同时,通过相关部门建议各区(县)为市场监管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2023年10月以来,先后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在机构改革中研究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强化各区(县)知识产权工作力量,对理顺优化区(县)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给予支持。2024年2月,继续就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与相关部门沟通,建议增设知识产权业务处室,指导支持区(县)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9)关于“全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数量2022年较2019年增幅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西安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点》《西安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西安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实施办法》。抽调业务骨干充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执法力量,协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执法工作。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的执法专项行动。
(10)关于“食品领域违法案件数量2019年至2022年增幅较大。2022年食品类投诉占消费类投诉比例较高”问题
整改情况: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全市共排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72万户。组织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召开全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2024年春节前,对全市16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式提醒告知。出台《西安市“预制菜”监管指导意见》,健全完善临期、过期食品管理制度,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
(11)关于“2022年药品领域违法案件结案率相比往年有所下降”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疫情防控用药械专项稽查行动”“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劣疫情防控用药械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药品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医疗器械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部门行刑衔接,检察机关介入研判,实现多维度衔接协同和联动协作。采取集中学习和灵活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对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文书规范和人员规范等地方标准的学习贯彻。通过开展经常性“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查办疑难复杂案件能力。
(12)关于“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2021年至2022年有所下降”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采取上门指导、座谈交流、专家问诊、现场培训等方式,帮助解决食药企业发展难题。2023年11月,制定印发《西安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规范(试行)》。2023年12月,修订印发《西安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组织首批30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开展“饮食安全你我同查”活动,进一步健全社会监督体系,推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13)关于“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案件19件”问题
整改情况:利用“一周一法、一月一考”全员学法活动平台,组织《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考试,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快补齐短板弱项,被纠错案件全部完成整改。定期开展行政复议案件汇总分析,按照《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则》,落实案件承办机构主体责任。按照《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范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
(14)关于“针对网络交易等新业态的监管手段不足的难题破解办法不多,近4年查处网络交易领域违法案件为零”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责令相关网站进行问题整改。以网络交易经营者亮照亮标、虚假违法宣传、售卖禁售商品等网络交易专项监管执法内容为重点,加强网络监测与综合行政执法联通联动,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优化网络营商环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15)关于“我市部分区县开展在用电梯检验检测试点工作推后”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新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后,市局印发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国家新版检规和自行检测规则的学习,按照要求做好电梯检验、检测相关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委托专业机构对电梯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从6个方面对全市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整治。
(16)关于“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滞后、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联合市住建局等部门印发《整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住房租赁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对专项整治工作思路、工作职责、组织领导、工作运行、约谈问责等内容进行明确。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广告违规行为、中介机构价格公示信息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督导检查和现场纠正,将无法取得联系的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7)关于“2021年未落实对知识产权促进发展奖励项目奖补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实施细则》,强化政策落实,激励引导创新主体发展。2022年、2023年共兑现5大类项目奖补资金,涉及185家创新主体。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实现全市知识产权财政预算大幅增长。制定《西安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安市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18)关于“2021年未及时落实对标准化创新奖励项目奖补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2021年度标准创新奖奖补工作,表彰项目奖及个人奖并发放奖励资金。起草《西安市标准创新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对标准创新奖评奖工作做进一步规范。协调相关部门每年足额拨付标准创新奖奖金。开展2022年度标准创新奖评比,表彰获奖项目及个人并发放奖金。
(19)关于“‘12315’平台接收的市市场监管局职责范围内投诉举报工单量2022年较2020年增幅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节假日消费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消费投诉源头化解。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增配“12315”热线话务人员,全面启动“12315”热线7×24小时人工接听,提升全系统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食品监管领域,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校外托餐场所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操作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持续推进智慧市监一体化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归集超5亿条市场主体数据。开展销售过期变质问题食品专项检查、农村食品综合治理等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发布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组织召开春节前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会议,对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监管有关工作进行敦促提醒。检查食品销售主体28852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1份。产品质量领域,印发《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线上线下平台进行抽检。确立“生产企业由市局带区(县)、销售企业以区(县)带基层所”的监督检查方式。对食品相关产品、化肥、电线电缆等7大类97家许可证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广告监管领域,处置违法广告案例2起,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查办某公司涉及违法违规商业营销案件,入选省市场监管局典型案件。开展食品、药品、烟草、教育培训、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12次。2023年全系统共处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1200余条(次),办理违法广告案件262件。
(20)关于“个别党支部未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开展‘严守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未讲授作风建设专题党课”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党支部按求补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讲授专题党课。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加强研讨交流。细化基层党支部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党建工作“互查互评互学互促”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逐级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修订印发《关于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请示报告、主题党日等制度规定。
(21)关于“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对清廉西安建设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个别基层支部学习不全面,有的干部对清廉西安建设相关内容不清楚”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市监建设的通知》,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修订印发《关于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细化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开展党建工作“互查互评互学互促”活动。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党委班子成员、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单位负责同志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向有关单位下发提醒函,要求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督导加强清廉市监工作落实。
(22)关于“发挥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跟踪督办、决策建议等职能不充分。2019年至2022年,大部分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召集了1次会议,个别未组织会议研究相关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工作,制定出台《西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阶段性计划和2023年度工作推进计划。2023年3月和9月,召开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推进会,加强市区联动和部门协同,推进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制定《西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督导检查办法》,通过月度简报、季度督查、年度总结、专题会议等形式对相关指标任务进行督导落实。组织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试点示范工作。2024年1月,西安市成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雁塔区、莲湖区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试点区(县)。加强质量强市工作,印发《西安市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西安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完善《西安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工作规则》,推动制定《西安质量品牌评价规范》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奖、“中国精品”“陕西精品”培育争创活动,组织第45届QC成果发表暨经验交流会。2023年4家企业进入第五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候选名单,8家企业组织完成第十届陕西质量奖现场评审,14家企业入围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变革创新案例。加强标准化工作,印发《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征集2023年度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141项,新立项2023年度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81项,制定发布西安市地方标准34项,联合市商务局复审西安特色饮食地方标准14项。创建国家红豆杉种植标准化示范区,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项目,联合市工信局评估验收第三批市级先进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开展西安市标准创新奖评比,表彰获奖项目及个人。2023年9月,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在《市场监管总局信息》刊发。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2023年12月,组织召开全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西安市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和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等工作。加强打击传销工作,2023年11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2023年12月,制定印发《重大涉传线索核查督办制度》。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坚持“双打”工作信息常态化报送,与成员单位常态化对接,完善联防联控联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 关于“内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23)关于“个别基层单位没有更新完善内控制度,缺乏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的有效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印发《关于做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效能,确保不发生风险性问题。2023年11月,党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请示》,明确相关单位具体责任。2023年12月,组织召开加强内控建设暨严肃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会,修订印发《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明确具体落实措施。
(24)关于“个别基层单位资产盘点表登记数量、金额、品牌等信息不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资产盘点,完成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建表对账,对使用部门、使用状态、使用人、存放地点、资产品牌、规格型号等资产卡片信息录入,对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更新。修订完善固定资产购置制度、登记制度、报告制度、盘点制度、处置制度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和保管人员职责,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保管、报废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25)关于“个别基层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网上平台派车,将出车和入库时间、出发地、目的地、用车事由、人数、订单里程等基本信息录入网上公务用车平台,严格实行“一车一卡”登记台账管理,全面规范用车流程,严格落实台账登记,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
3. 关于“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26)关于“局机关往来款项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制定印发《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往来款项清理方案》,根据政策依据和相关部门意见,梳理研究往来款项问题,形成清理报告,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党委会审议通过后进行账务调整并按照资产管理权限报批核销。加强内部财务监督, 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点防控,对往来款项做到每年清查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 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27)关于“2020年、2021年,个别建设经费、工作经费和项目立项未上局党委会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报销工作培训力度。严格核查经费支出,按要求填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申报单》,按程序报批审核,由相关部门提出经费安排使用意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
(28)关于“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科学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每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组织生活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提高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质量。
(29)关于“2020年至2022年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现象,‘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把理论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自我批评做到开诚布公,相互批评做到实事求是。
2. 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30)关于“党委下属党支部中有的组织架构设置或委员分工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度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严格“组织设置合理、队伍素质过硬、组织生活经常、阵地建设规范、工作机制完善、作用发挥明显”标准,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将党组织设置、委员分工等工作纳入党建“互查互评互学互促”活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对相关内容进行专项检查。
3.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31)关于“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存在干部队伍严重老化,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接收军转干部4名、退役士官2名,完成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通过2024年度陕西省公务员招录为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和开发区分局招录公务员83名,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进一步加强干部梯队建设,逐步改善干部年龄结构。
(32)关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专业人才比较少,特别是基层缺乏跨业务复合型监管人才”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干部人才名库》,实施动态管理。2023年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校园招聘、军转安置等渠道引进干部19名。组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知识竞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知识竞赛和首届电梯作业人员业务技能比武竞赛等活动。积极推荐干部到区(县)和沿海发达城市挂职学习锻炼,依托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设立药品监管人才实训基地,常态化开展职称晋升工作。
(33)关于“综合执法支队药学专业、食品类专业人才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科学制定公务员招录计划人数,合理增加药学、食品专业人员招录数量。组织相关人员到食品、药品等执法岗位接受专业锻炼,分批次组织到执法一线实践锻炼。采取自训、外学和邀请专家教授辅导等方式,持续抓好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先后邀请全国市场监管领域专家、行政诉讼法官等开展专项培训8次,参加培训4000余人(次)。
(34)关于“局机关相关处室从下属单位借调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机关借(抽)调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实施“事前符合性审查”“专班备案管理”机制,全面清退机关借调人员。
4. 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5)关于“2020年至2022年收到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中自收问题所占比例较低”问题
整改情况:重点对“三品一特”安全监管以及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违规问题进行督导检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弘扬清廉好家风 建设清廉好家庭承诺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并建立自查问题整改台账。2023年10月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在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专项检查,将严的信号全面释放到驻在局系统各个层面,累计开展督导检查45次,检查点位130余个。深入开展调研,形成《市场监管工作廉政风险的防治思考》《“三重一大”监督暂行办法》等工作成果。
(36)关于“有10个直属单位未配置纪检机构和专职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局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修订完善事宜,申请在综合执法支队综合大队设置纪检监察科,加强纪检监察工作。2024年1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增强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
(37)关于“2018年至2022年,局机关纪委收到反映干部不良作风问题线索占比较高”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组织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暨警示教育大会,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2018年至2022年收到的问题线索、相关人员的组织处理情况等深入自查。开展教育、医疗、住房、营商环境、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在全系统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聘任行风监督员435名。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问题案例16批次63起,开展谈话提醒567人次,出具廉政鉴定68人次。
(38)关于“直属分局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质效不高,处置问题线索纪内件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修订纪检监察工作相关制度,构建完善审批监管、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纠纷调处、财务支出等重点岗位监督机制。健全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组织问题线索排查“回头看”和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问题检视和谈心谈话,填写《教育整顿个人自查报告表》。开展“以案说法警示、作风能力双促”主题宣讲和“建设清廉好家庭”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清廉家庭承诺书”。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之以恒加强政治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是持之以恒深化作风能力建设。持续抓好“清廉市监”建设各项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政德家风和纪律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标“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深入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信任度。
三是持之以恒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持续深化优化“1556”工作思路,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化民生领域“铁拳”执法行动,全面守牢市场安全底线。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行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共治氛围。
四是持之以恒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用人导向,选拔重用善谋划、重实干、肯担当、出实绩的干部。探索创新制度机制,激励干部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分层次分专题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788525;邮政信箱: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电子邮箱:xascjgjw@163.com。
中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