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暨对村(社区)提级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 市委巡察办           时间:2023-10-12 17:06

10月12日上午,市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暨对村(社区)提级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9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十四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10月9日市委常委会和9月9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就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市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市委巡察办主任杨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周教育主持。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被巡察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反馈问题开展‘地毯式’整改”的要求,逐一对照落实,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好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

会议强调,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要紧盯权力和责任,“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在巡察整改中以身作则,带头整改、率先整改,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从政治上看”,推动业务问题和政治问题融合整改、一体整改。防止把巡察整改搞成了业务整改,弱化政治性,防止把党的领导责任悬在空中、落不下去,光喊口号没有动作。

会议要求,要把握好监督和被监督关系,在巡察整改中做好同题共答。各被巡察单位要同监督单位积极对接,听取意见建议,和监督单位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把内生动力与外部推力有机结合,把“要我改”转化为“我要改”,高质量完成好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委巡察机构局级巡察专员、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的12家单位负责同志、整改工作牵头处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碑林、莲湖、临潼、长安、高陵、鄠邑、蓝田、周至县(区)纪委监委和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