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民宗委           时间:2023-08-14 10:5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0日至7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宗委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宗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委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要求,提高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委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巡察整改态度,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和整改措施,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提升全面建设的强大动力,凝心聚力推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及时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委党组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党组成员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明确工作职责,推动整改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在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巡察办和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等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市民宗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于2022年11月14日正式向机关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印发。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2月20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作风建设、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持之以恒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逐级夯实责任,强力推进整改。委党组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了三个方面10类问题,全部由委党组成员和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逐一进行认领包抓。对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标准、时限要求和牵头整改的处室、单位,并结合实际逐一制定了整改子方案。委党组成员积极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处室、委属事业单位和基层一线,扎实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强化整改责任,督促指导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各牵头处室、委属事业单位按照任务逐项分解、倒排工期、逐一对账销号,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落细。

(四)严格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委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每周听取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困难,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牵头包抓的整改任务,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坚持高标准的整改工作要求,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整改,组织力量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调查,坚持举一反三、从点到面,切实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切实提升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

(五)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在巡察整改期间,委党组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盯管理漏洞,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更注重“长久立”的机制,既严肃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同类问题不再重复发生。及时制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党支部学习制度》《市民宗委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11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民宗委机关党建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切实做到补齐短板、重在治本、规范管理。

(六)运用巡察成果,深入推进工作。一是坚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文件4份,积极推动落实宗教工作“五个纳入”、民族工作“两个纳入”。举办全市民族工作委员单位会议和政策法规培训,合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地铁、公交开设宣传专线,利用短信推送民族政策法规信息,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系列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举办全市各族流动人口民族团结政策法规暨职业技能培训班,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产生活情况调查,积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全市两家单位分别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被省民宗委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三是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西安实践不断深入。指导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制定宗教中国化工作方案,支持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印发《关于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宗教界组织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组织召开全市性宗教团体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督促指导宗教界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指导市佛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领导班子换届。认真组织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有效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大慈恩寺、大兴善寺、万寿八仙宫、清真大寺被中央统战部表彰为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周至县楼观台道观监院任兴之、莲湖区西仓清真寺阿訇李金亮被中央统战部表彰为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个人”,万寿八仙宫在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作题为《传统不保守现代不落俗》的交流发言。四是机关党建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质增效。完善党建制度机制,推动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进行检查考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评选表彰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办公室党支部被评定为市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四强”党支部。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统筹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指导委属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完善内设科室设置。下大力气抓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印发强化作风建设系列文件,召开推进会提出具体要求。聚焦查摆出的具体问题,逐一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推动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市民宗委党组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逐一实施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进行学习教育。委党组进行了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进行交流讨论。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反复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学习体会交流。对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汇编成册予以印发,利用“学习强国”、“学E西安”、市民宗委门户网站等平台,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干部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持续深入组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2022年12月12日至16日,委托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了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线上培训班,邀请中央党校、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和国家民委、中央民族干部学院领导和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找准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助推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采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收看《共画同心圆建功新时代——西安市党外人士畅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专访,引导民族宗教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汇聚民族宗教力量。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集中整改期间共举办民族团结宣传活动6次、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发布宣传民族工作稿件11篇。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西安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西安发布等新媒体常态化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宣传活动。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组织谋划西安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2023年4月10日在奥体中心西广场举行启动仪式。宣传月期间组织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深入开展,在地铁4号线开设了为期1个月的宣传专列,在公交300路和618路开设了为期3个月的宣传专线,利用短信推送民族政策法规信息,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三是认真研究谋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对标对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务虚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集思广益、探索创新,高质量谋划2023年民族宗教工作,认真梳理工作目标、重点事项、任务要求,研究推进落实的措施办法。组织全市各区县民族工作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整改民族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认真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展规划(2020—2024年)》,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组织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状及需求调研,及时掌握他们的所求所盼,为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信息。开展民族工作理论研究,制定印发了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西安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及加强和改进西安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等系列文件,系统部署了民族工作重点任务,推动民族工作落细落实。

四是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市民宗委积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与民族工作委员单位进行定期沟通,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合力推进民族工作。2022年12月,举办了全市民族工作委员单位参加的民族政策法规培训,邀请省民宗委领导进行民族政策辅导。2023年1月,市委主要领导听取了关于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针对促进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在西安市交融发展进行了座谈交流,进一步推动了工作措施的落实。2023年3月,分别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委员单位会议和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对2023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重点工作进行明确,合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结合全市开发区剥离社会事务工作,指导相关区县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交接相关工作。通过督查等措施,加强与相关区县、开发区及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可行的办法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力量。

五是统筹做好民族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列为市级创建示范项目。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丰富工作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浐灞一中“我在西安有个家”品牌,继续做强“走进西安看西安”品牌,持续将电视塔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品牌做深做细,联合西安交通大学在浐灞丝路学校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系列活动,举办全市各族流动人口民族团结政策法规暨职业技能培训班、“喜迎二十大·推广普通话”民族团结主题演讲活动、“红石榴”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体系,2022年8、9月份新增设了2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印发相关通知,指导区县民族工作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公共服务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西安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APP建设项目,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政务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并进行意见建议的收集,在证件办理、落户办理、保障房申请和教育、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办事指南的新渠道。

2. 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重要指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学习调研。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学习3次、研讨交流2次,举办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培训班和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干部政策法规培训班,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贯通思路、推动工作。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制定印发《关于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通知》,提高全市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制定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拓展宣传教育方式,持续开展好系列主题活动,增强宗教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适应性,不断增强活动成效。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宗教界“五个认同”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西安实践。制定下发《全市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周”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2022年国庆节期间组织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升国旗仪式。指导市佛教协会在香积寺承办了以“坚持中国化方向,发扬祖师精神,弘扬祖庭文化”为主题的陕西省第九届佛教讲经交流会,指导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分别赴富平、照金和宝鸡、汉中、安康等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教界团结和带领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服务社会的自觉性。指导宗教界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印发工作方案,并及时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召开宗教团体联席会议,邀请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主要负责人、秘书长参加,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对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实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和要求。指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宗教团体建设,让宗教团体更加积极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指导市佛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完成了换届工作。

三是积极宣传中国化建设成果。2022年12月,西安清真大寺被中央统战部通报表彰为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市民宗委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向来西安市学习调研的兄弟城市宣传介绍清真大寺中国式建筑和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做法,并于2023年3月在清真大寺举办了西安市伊斯兰教中国化建设研讨会,邀请中国伊斯兰教协会领导及全国各地专家学者进行观摩交流,多方位展现以清真大寺为代表的西安伊斯兰教中国化建设成果。

四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指导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指导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举办了政策法规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国法大于教规观念。积极落实陕西省、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组织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积极动员宗教界人士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制度机制执行,督促宗教界严格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宗教团体、教职人员的管理办法、约谈制度以及宗教活动场所陈列物的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部门之间管理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分析研判。进一步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人制度,完善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落实镇、村两级责任制,加强镇(街道)专干、村联络员队伍及其能力建设,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水平,夯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基础,切实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是积极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节点,组织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进一步明确全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制定排查化解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扎实组织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持续整治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及时、深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全面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在2022年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及时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市管宗教活动场所和各区县、开发区的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督导宗教活动场所切实夯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筑牢宗教领域疫情防控防线。

3. 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监督和决策机制,规范和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和质量。对2018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及决定执行情况逐一进行自查。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实际制定了《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提升领导班子把握全局、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积极吸纳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意见建议,业务处室提交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须经本处室党支部或处务会进行讨论,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二是开展督查指导。把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列入《西安市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推动区县党委、政府全面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及时跟进指导高新区、经开区与行政区关于民族宗教事权移交工作,指导相关区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做好工作衔接。

三是进行调查研究。对区县和开发区民族宗教行政审批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详细梳理区县民族宗教行政审批的权力清单,完善办事指南。坚持把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为推动区县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开展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情况调研,掌握运行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发现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深入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宗教工作基础。

4.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学习观看《蚁贪之害》等警示教育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将有关问题情况进行整理汇总,编印《关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情况通报》《市民宗委系统警示教育资料汇编》,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逐级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推动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延伸到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市纪委有关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案例通报,向全体党员及时推送廉洁过节提醒,在重要节日之后组织委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填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表,进一步强化监督。将警示教育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目标责任考核相关项目,明确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坚持关键节点纠“四风”,聚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强化监督执纪,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组织委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签定承诺书,并对通报指出的违规问题进行自查,未发现有相关问题。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印发《关于贯彻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召开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会并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处级以上干部理论集中学习6次,开展警示教育2次,聚焦查摆的12个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2023年3月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人员为委机关干部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持续培养机关干部“勤快严实精细廉”的作风。

二是把作风建设作为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制定《西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把作风建设作为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平时考核,切实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提升质量水平。

三是以作风建设推动机关建设。2022年12月,委党组书记对全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作风问题专题警示教育,督促机关干部进一步深刻汲取问题教训,切实反省自身在工作作风上的短板不足,持续加强优良作风养成,将“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落实到岗位上、工作中。把干部作风表现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先后晋升调任5名领导干部,形成转作风、树新风的良好风向标。制定《市民宗委发文管理办法》,完善发文制度机制,严格控制文件数量,进一步规范发文管理。

2. 关于“担当作为意识树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为民服务意识。邀请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教授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进行延安精神和作风建设的专题辅导,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

二是强化问题调研。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协调解决。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实际困难进行调研,建立工作台账,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依法妥善进行协调解决。开展“十四五”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申报调研,推选6家企业参加评定。助力企业发展,大力开展惠企政策宣传,积极帮助企业享受国家相应的扶持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适应新业态、推出新产品、占领新市场。

三是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的作用,协调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生活、工作等方面困难问题,积极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等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协调西安市相关学校接收少数民族务工经商群众的子女入学。对部分宗教场所危漏房屋维修、地质灾害治理、文物保护维修予以资金支持,为沿山宗教活动场所发放了冬寒补助,开展了看望慰问活动,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是加强委属事业单位管理。落实编制管理制度要求,对委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优化调整了委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职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委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配和工作人员招聘选聘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沟通,指导市大雁塔保管所严格落实门票收支管理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严防廉政风险。制定《市民宗委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人员借调工作。印发《委属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委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和管理。

3. 关于“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进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学习培训,推动制度落实。2022年12月印发《关于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通知》,督促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宗教团体财务管理。印发《关于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召开全市性宗教团体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督促指导宗教界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宗教团体政策法规培训,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宗教团体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对拨付资金监管。组织区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全市性宗教团体开展拨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强化拨付资金监管。印发《关于加强财政拨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区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项目招标工作。编印《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的学习资料》并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法规意识。根据规定要求,组织对近年来项目招标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不合规问题。在项目招标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采购,进一步严格规范招标项目的组织审批和采购程序,切实规范采购行为。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 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编印《习近平总书记论民族和宗教工作(2018年—2022年)》学习资料。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委托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了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线上培训班。

二是委党组带领全体干部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班子成员之间加强谈心谈话,主动交流思想,形成团结、合作、共事、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在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督导检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进重要工作任务中,委党组带头执行“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带领工作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关心关爱干部。修订市民宗委《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多种方式鼓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选派干部参加国家民委、省民宗委、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班子成员对7名生病住院的干部进行看望,委主要领导上门对2名家中有变故的干部进行慰问。组织委系统全体干部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2. 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对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提出工作措施,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系统规划,机关、委属事业单位统筹考虑、一体推进,顺利完成机关5人次的干部队伍调整工作,为2个委属事业单位配备了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了处室工作力量配备,加强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力量,改善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落实有关干部轮岗交流的制度要求,对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有针对性轮岗,促进干部在流动中增长见识、增加才干。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梯次合理的干部队伍。

三是积极运用奖励激励机制。建立干部实绩档案,为奖励激励干部提供参考,切实调动干部积极性。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对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鼓励干部积极参与民族宗教重难点任务、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在轮岗交流、评先评优、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多种方式调动干部积极性。

四是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2个委属事业单位进行体制调整,完成2个委属事业单位内设科室的设置和人员岗位的优化,并进行人员岗位调整。启动委属事业单位内设科室负责人的选聘工作,解决人员晋升不畅的问题。

3. 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2023年1月委党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理清思路,切实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

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对机关2022年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委党组听取了2022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了2023年工作计划。委党组书记向市委进行了书面述职,向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了述责述廉。召开2022年度市民宗委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对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评议考核,以考核促党建业务提高。

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2023年1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委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规定设置基层党组织。建立党支部基本情况台账,对临近换届的5个党支部及时进行提醒,对工作变动的部分党员调整了党支部隶属关系。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进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旧址开展红色教育,提升学习效果。

四是强化党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党支部学习制度》《关于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规范党支部学习活动,强化基本制度执行。修订《市民宗委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对讲党课和主题党日的考核要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加强分析研判,做到党支部换届前6个月以书面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五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抓实抓强党建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主题交流研讨,积极推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

六是浓厚干事创业氛围。召开委系统青年干部座谈会,了解年轻干部的所思所想,进一步指明工作的努力方向。委党组书记与处室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凝聚共识。表彰了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支部”,选树先进典型。制定《关于优化机关人员配备及工作分工的方案》,进一步梳理工作任务,对处室承担的工作进行调整优化。印发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和公务员考核,及时兑现考核结果,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三、下一步打算

(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树牢坚定执着的政治信仰。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会,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西安落地生根。三是不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持续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宣讲活动,完整准确全面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党中央各项要求和部署落地落细落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西安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一是不断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做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各项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着力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进建立一批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发挥民族工作委员单位制度以及相关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抓好典型培育和示范引领带动,切实做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各项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二是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进一步探索我国宗教中国化实践路径,支持各全市性宗教团体认真落实我国宗教中国化工作方案,鼓励宗教界运用中国语言、中国表达方式开展讲经交流活动,并依托全市丰厚历史文化资源,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讲经讲道、中国化研讨会等活动,做到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代进步同频、与历史潮流同向,进一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西安实践。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开展教风建设专项行动,巩固崇俭戒奢教育活动成果。指导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健全从严治教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切实解决影响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三是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加强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治理宗教事务能力水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及时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积极稳妥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持续开展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宗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切实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三)强化正风肃纪,努力打造过硬的干部队伍。一是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进行追责问责。二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延安精神和西迁精神教育,勇于自我革命、强化自我提升,主动补短板、找差距、提能力。牢固树立担当意识,不断克服思维惯性、行为惰性、路径依赖,进一步守正创新、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带头执行“四不两直”工作方法,坚持不懈磨砺“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勇于发现和直面问题、认真梳理和研究难题、不断破解问题,特别是要深入民族宗教领域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更好地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服务,真正做到听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收实效。四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积极鼓励引导干部在民族宗教急难险重工作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大“三项机制”运用力度,善于发现、培养、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廉洁奉公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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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西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