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2-09-21 17:3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10日至7月25日,十三届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2月1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中心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反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市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中心党委及全系统党员干部牢记“国之大者”、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中心党委履行职责使命的政治监督,是加强党内监督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举措。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党委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行动上找差距,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中心成立由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小组和整改督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筹划,认真安排部署,5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推进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召开全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细化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全面夯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召开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三个聚焦”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找差距、查根源、理思路、定措施,逐条对照、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细化整改任务,全力推进整改。中心党委先后8次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巡察整改推进会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实行“1+N”工作机制,党委根据细化分解的47个问题,由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针对责任处室分工细化制定了24个子方案。同时,各支部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逐项细化落实举措,建立整改清单和任务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重点任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任务部署推进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巡察整改期间,整改督导小组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等形式,先后赴24个支部实地督办整改工作落实,深入机关处室督导整改工作均在3次以上。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中心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四)注重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成效。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注重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从严从实得到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完善和出台规范性文件20个,其中新制定7个,修订完善13个;具体为党建工作方面4个,意识形态工作方面5个,党风廉政建设方面1个,公积金管理政策方面3个,规范干部职工管理方面2个,严格财务管理方面2个,其他制度方面3个。通过整改和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用制度规范管理,有效理顺了内部管理机制,推动了各项工作科学有序运行。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狠抓反馈意见整改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心党委制定实施的195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采取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核心要义,切实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强化贯彻落实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房住不炒”和“住有所居”等民生保障方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西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巡察反馈以来,先后组织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

二是完善理论学习制度。修订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2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研讨交流不少于2次。每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前,根据学习计划安排,编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交流、专题调研、参观见学等多种形式,突出抓好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落实,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学习考勤,规范会议记录,及时归档资料,坚持“一学一报”,每次学习后严格按要求及时上报学习情况。今年以来,1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严格落实学习考勤登记和信息报送制度。

三是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修订完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及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报告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班子成员对基层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指导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先后深入15个基层支部和9个机关支部,督促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每季度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听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深入查找意识形态领域潜在风险点,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积极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四是突出学习成果转化。注重学以致用、以学促做,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因城施策”“一城一策”部署要求,着力稳增长、优服务、强管理、惠民生。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疫情期间会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出台缓缴、提高提取额度等7项惠企利民政策,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单位和职工渡过难关。印发《关于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将无房职工年度租房提取额上限由10200元提高到18000元;印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优化计算方式,全力保障刚性和改善性等合理住房需求。积极推动区域融合发展,与济南、太原、郑州、兰州、银川等黄河流域8个城市公积金中心签署合作协议,与渭南市公积金中心签署西渭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合作协议,加强公积金合作发展,积极推动关中平原和黄河流域城市群建设。

2. 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还有一些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加大贯彻执行力度。紧盯中央和省、市关于民生保障方面政策动态,加大公积金政策研究储备力度,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资料减流程减手续,取消农村建房证明、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等提取资料,精减在职职工去世提取要件,放宽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支持,包括允许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加大对缴存人提取支持力度,延长提取时限,对受疫情影响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等惠企利民措施,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加速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以“云3”网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等12个在线综合服务平台为主要渠道,全力确保业务工作不间断、服务质量不打折。40个服务事项全面纳入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8个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深度融入全市“一刻钟”便民服务圈,依托全市149个服务网点,让缴存职工更加灵活方便安排时间就近办理。

二是有效防范资金安全风险。狠抓资金安全风险防范,不断加强内控管理,印发《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方案》,扩大内部审计覆盖面,加大审计稽核力度,筹划借助第三方专业化审计力量,进一步消除隐患。加强提取规范化管理,在服务窗口增加提取业务事前告知环节,告知骗提惩戒后果,防范骗提行为发生;整理编写《提取业务审核重点及典型案例汇编》,剖析骗提典型案例,明确业务审核重点,提高审核人员资料鉴别能力。完善常态化行业整治机制,修订《提取实施细则》,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通过落实骗提“黑名单”制度、冻结限制骗提职工公积金使用等措施,持续开展公积金领域行业乱象治理,联合多部门加大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健全业务监管机制,修订《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规定》《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批规定》《西安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审批规定》《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审批规定》等业务管理制度,严把业务监管关口。

三是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不断深化“以案促改”思想认识,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明确7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开展研讨交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肃清流毒正风纪》等警示教育专题片,赴西安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警示警醒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守纪、崇廉拒腐。狠抓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督促各党支部扎实开展廉政风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庸懒散慢虚粗”作风问题排查,建立“三张清单”,细化整改和防范举措,持续整治作风顽疾。印发《关于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的通知》,召开全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集中通报近年来中心系统发生过的违纪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强化警示震慑。

3. 关于“履行职能职责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扩大公积金政策惠民范围。扎实开展公积金归集扩面“大起底”,对各区县和开发区落户企业实际数量、具体规模、经营状况、开户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主动掌握市场主体数量、纳税企业数量、社保参保企业数量等情况底数,增强归集扩面针对性。加大催建催缴力度,建立“保底目标、基本目标、奋斗目标”三级目标任务体系,采取发放开户告知书、走访座谈、上门检查等柔性措施,主动问需,规范企业缴存行为,维护职工权益,截至今年7月底,中心本级新增开户企业7005户,新增开户职工18.05万人,新增归集额255.86亿元,同比增长15.85%。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在主流媒体宣传基础上,突出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运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公积金惠民政策宣传,增强企业缴存责任,唤醒职工维权和监督意识,以科技赋能推动制度扩面,依靠便捷高效服务不断增强制度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

二是吸收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做法。与先进城市中心建立对标合作机制,确定对标业务指标和服务标准,制定科学有效措施,逐步缩小与成都等体量规模相当城市差距。积极挖掘市场主体、归集扩面资源,深入106家企业开展上门宣传,将更多职工群众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推进公积金业务高质量发展“大调研”成果转化,深入区县、开发区与企业开展座谈,主动收集企业及职工疫情期间“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梳理业务事项,优化“减证便民”服务指南,完善公积金网厅、转移接续小程序模块功能,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不断增强缴存职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作风建设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纠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秦岭违建问题警示教育专题片,深刻汲取形式主义问题教训,建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持续整治作风顽疾。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从精简文电、规范办文、高效办会入手,严控发文数量,提升发文质量。积极推行电子公文,加快公文处理效率。严控会议时间及规模,坚持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压缩会议议程,合并召开会议。截至一季度末,发文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2%,会议次数同比减少6%。制定印发《领导班子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方案》,着力提高廉政提醒谈话质量,有效发挥廉政谈话的教育提醒、压力传导和工作推动作用。

二是不断强化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申强化作风建设“十条禁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整治形式主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持续推进“庸懒散慢虚粗”作风问题整治,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结合以案促改,对“庸懒散慢虚粗”作风排查整改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各支部建立“庸懒散慢虚粗”作风问题清单,持之以恒强化整改。不断加强督查督办,先后6批次深入各党支部对“庸懒散慢虚粗”作风问题自查情况、清单建立情况、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检查督导,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压实工作责任,有效推动了整改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成果运用,分正反两类建立干部作风情况台账,作为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参考,积极倡导“勤快严实精细廉”新风。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汲取作风问题教训,警示提醒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严格业务审核把关。压紧夯实业务审批责任,修订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审批规定,严把“事前、事中、事后”三道关口,形成业务监管合力。

三是深入一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印发《2022年度调研和业务培训计划》,设置25个调研课题,明确调研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处室,统筹安排调研时间,其中基层一线调研课题占比达到64%。加大基层一线调研力度,制定印发《西安住房公积金业务高质量发展调研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处投诉”活动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分别带队,从提取、归集、个贷、资金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入手,全面准确摸清西安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现状、找准工作短板、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服务水平。2月份以来,深入全系统各单位、受委托银行、缴存单位、职工群众开展调研65次,其中赴远郊区县调研18次,赴开发区调研20次,赴缴存单位调研27次,开展“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和“局长驻窗口、处长驻大厅、主任驻柜台”活动50余次。持续深化调研成果转化,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将调研提出的具体问题纳入督查事项,实行每周督办、反馈、通报制度,对推动落实不力的部门下发《专项督办单》,截至目前,推动转化调研成果50项。

2. 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还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主动作为解决困难矛盾问题。多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制定《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共享数据开发方案》,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接入,一体推进市级部门、市属企业数据共享。将受委托银行提供商贷数据共享纳入合作协议,目前与6家银行实现商贷信息互联共享,柜台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公积金提取可实时核验。积极推进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数据共享质量,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群众跑路。

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聚焦公积金管理服务职能和企业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在加强政策储备、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满足群众需求方面狠下功夫,召开2022年度工作务虚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收集汇总了提取、信贷、归集、执法、信息化建设等8个方面31条意见建议,纳入年度工作任务部署。依托住建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实现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与职工公积金异地转入系统功能直连对接,制定《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异地转入业务操作规程》,优化办事流程,规范业务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开办平台“公积金开户登记”系统功能进行优化,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开展常态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改进大厅咨询值班制度,开展超时顺延服务,强化受委托银行管理,提升一线窗口办事服务水平。加强人员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业务审批、业务系统操作及归集执法等3个方面7项具体内容进行了集中培训,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深化“好差评”系统结果运用,对反馈结果为“不满意”和信访投诉中涉及到的服务类问题进行倒查,定期通报结果,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严格执法着力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法治理论与实务专题培训,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工作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大“双随机”抽查检查力度,将被抽查检查单位数量由30个提高到120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试点,全面规范企业缴存行为;建立依法办理、快速反应、坚决执行到位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对拒不建制的单位,依法采取立案、责改、处罚、强制执行等措施开展执法;推行开户单位跟踪管理,着力纠正“少缴、欠缴、不按月缴”等现象,根据欠缴时间长短对停缴单位分类采取措施;着力保障职工群众利益,对久拖不建、拒不整改等影响较大单位,积极对接法院为企业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集中开展拒绝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按照省住建厅的统一安排部署,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中心下辖13个区县管理部和西咸新区分中心会同所在区县相关部门对全市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上门检查、现场宣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先后对230余个开发项目进行检查,有效治理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行为,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3.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未彻底杜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中心系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敬畏意识。紧盯节假日关键节点,做好廉政提醒,印发《廉洁过节提醒通知》,制作推送廉政提醒“美篇”,转发典型案例通报,扎实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多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采取明察暗访、座谈了解、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建立过节提醒和信访举报机制,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有效防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二是加强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严把贷前审核关口,采取与借款人面谈、查验相关证件原件、比对政府共享数据、实地核查信息等方式,全面审查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员公积金缴存、个人信用、财务状况和购房行为等情况,有效降低贷款逾期风险。严格执行受委托银行初审、中心工作人员复核、管理部负责人审批三级审批制度,不断强化各级责任落实,有效发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内控机制,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完善贷后管理机制,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有序、防范风险”及“谁审批,谁放款,谁负责回收”原则,夯实业务管理处室、各业务承办单位、受委托银行和担保公司“四方责任”。持续推进挂息问题处理,印发催收函,持续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加强中心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制定《西铁分中心行政财务移交实施方案》,坚持平稳有序合规原则,邀请第三方审计单位对西铁分中心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对财务清查结果进行审计核实,并对资产、债务债权和资金结余等进行清查摸底,做好西铁分中心财务移交,理顺西铁分中心行政财务管理体制。修订完善中心《行政财务管理办法》,严格经费预算管理,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加强预算执行,严控财务支出,做到谁决策、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进一步加强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采取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抓党建工作政治责任。研究修订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制定印发《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压实工作落实责任,确保党建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指标共同纳入2022年度目标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完善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修订《党员积分制管理评分标准》,调动党员积极性,激发党员新活力。修订《党委会会议制度》,加强党委自身建设,规范党委会议程序,对会议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动态建立《重点工作台账》,持续抓好督办落实。

二是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有关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增强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筹划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印发《关于召开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对理论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重点环节提出具体要求,为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严把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质量关,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班长”职责,全程督导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认真审核把关各个环节,突出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把关,实行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会前监督、会中监督、会后监督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提升整改成效,确保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是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成效。坚持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常态指导各支部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建立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坚持每月一抽查、每季一通报、每年一讲评;强化党建考核结果运用,将党建工作成效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将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有效推动抓党建责任落实。狠抓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党支部书记“上讲台讲党课”活动方案》,制定中心《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明细表》,编印《支部书记上讲台讲党课系列活动资料汇编》,深入开展“互查互评互学互促”活动,持续抓好“一支部一品牌、一单位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不断提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指导联系点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帮助支部整体建设水平提升;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明确“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9项组织生活制度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各支部组织生活有效落实。

2.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有一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多维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强化选人用人责任意识,狠抓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等政策理论学习,不断开阔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路和视野。认真分析中心领导班子现状、年龄结构和缺编情况,向市委组织部上报《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力量建设的报告》,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正处级领导干部,全力争取上级支持,优化处级以上干部队伍结构。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协调对接,获取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等专业选调生情况,空编时遴选调入相关专业选调生,着力改善干部队伍专业结构。持续加强与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沟通协调,主动汇报中心用人需求,用好西安市军转安置“直通车”政策,从干部入口上持续优化干部专业知识结构。狠抓干部教育培训,构建“分级负责、脱产培训、短期学习、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干部培训体系,印发《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上级调训班12个班次、网络培训5个班次、本级培训14个班次,有效提升干部专业能力。

二是分层次抓好干部培养交流。区分中层领导干部、处级干部、科级干部3个层次,深入分析研判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现状,针对性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干部队伍梯次建设。修订《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办法》,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多岗位锻炼,丰富任职经历,积累实践经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各单位各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完善中心人员岗位设置及任务分工,科学合理调整补充人员,做到人岗相适匹配。加强中层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培养,拓宽向外挂职交流等渠道,突出在关键岗位、重大任务、基层一线历练领导干部,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现和识别干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三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狠抓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个人事项填报培训,重申报告制度纪律要求,强调填报注意事项。认真组织年度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工作,严格按照“两项法规”查核处理漏报瞒报问题,有效发挥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中的刚性约束作用。修订中心《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请休假管理,坚决执行“一人一报、一事一报”要求,严格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支持鼓励职工带薪休假,及时提醒和督促所属人员严格按年休假计划休假。狠抓干部履职尽责、作风形象、遵规守纪等经常性基础性管理工作落实,加强“八小时以外”干部管理,严格执行日常考勤、请休假、离市外出报备制度,常态化督促提醒干部认真履职、遵规守纪。今年以来,采取不打招呼方式开展作风纪律检查30余次。

3. 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定期召开党委会,跟进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文件会议精神,专题研究理论武装、廉政教育、主体责任落实、廉政风险防范、“四风”整治和执纪问责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认真研判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服务缴存职工等5个方面查摆问题10条,针对性制定7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作为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相关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25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15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14条,各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12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是突出纪检监察作用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及时列席党委会、主任办公会、重要工作推进会,在党委决策过程中,根据日常检查调研、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信访投诉等实际情况,针对性提出监督意见,保证了党委决策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在涉及资金调拨、人事任免、贯彻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向党委有针对性地提出实质性意见建议。在日常监督执纪中,注重将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作为重要环节,重点查找问题根源、分析问题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的意见建议,有效发挥了纪检监察作用。

三是以改促建推动公积金事业创新发展。强化巡察整改责任意识,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核心要义,坚决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对待整改落实,结合市委巡察整改,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要求,对中央巡视和上级审计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研究修订中心《内部审计规定》,对碑林区管理部等7个管理部和西铁分中心进行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持续深化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固强补弱。强化资金风险防控意识,加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建立与受委托贷款银行和担保公司联动机制,实行逾期贷款多层级催收机制,分阶段、分类型有针对性开展催收工作;严格落实贷后催收“四清一责任”机制,按月收集整理逾期贷款处理情况进度,按季考核担保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担保公司积极履行担保责任和担保代偿义务。

三、巩固提高整改成果,扎实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中心党委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对整改完成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是持续不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责任不松,紧扣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整改责任分工,持续不断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认真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对基本整改到位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集中精力、压实责任、一鼓作气,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始终坚持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各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责意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扎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主动担责不避责,积极履责不推责,持续增强推进落实整体合力。

三是注重着眼长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注重查漏补缺,加强建章立制,着眼抓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对便于整改的实际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抓好现有制度末端落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的问题,在建好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科学有效的长效制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治“庸懒散慢虚粗”问题作为加强中心作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扎实推动中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五是立足自身实际,推动中心业务发展。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积极与助推西安都市圈发展、维护西安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有效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为服务西安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公积金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9650631;邮政信箱:碑林区振兴路137号;电子邮箱:xagjjzzrsc@163.com。

  

中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