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三个三”谈话法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来源: 碑林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03-09 16:37

“个别谈话是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核实了解问题的有效手段,是取得巡察成效的主要工作方式之一。如何在个别谈话中更快更准确找出问题、提升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强化个别谈话的效果,是我们需要着力破解的难题”。碑林区委第三巡察组负责人说道。

为有效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碑林区积极拓宽巡察工作思路、灵活运用个别谈话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解决个别谈话泛化、表面化、简单化等问题,确保谈话“有内容、有重点、有成果”。

“三维立体”做足准备。在谈话准备阶段,从三个方面入手为被巡察单位“定制”谈话方案。结合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和汇报材料初步确定要了解的情况;分析巡察前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材料及被巡察单位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人员构成、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情况,结合被巡察单位工作特点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分层次、多角度筛选谈话对象,科学划定谈话范围,列出有针对性的谈话提纲;同时,高度重视与班子成员的个别谈话,在拟定谈话提纲时明确要求“一把手”对所有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全面判断和评价;注重分工互补,对谁主谈、谁补充、谁记录汇总进行具体分工,做到科学分工、高效推进。

“三点发力”灵活应对。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组织有谈话经验的领导开展培训,通过生动的案例、从不同的角度讲解分析谈话的心理原理与技巧,让巡察干部熟练掌握各类技巧,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讲究方式方法,提倡巡察人员开展谈话时不急于直奔主题,而是从工作生活琐事入手,主动与其拉近距离,循序渐进的引导谈话对象多说,消除谈话对象顾虑;灵活运用直入式、渐进式、迂回式等谈话方式,随机应变,对症下药,确保谈话展得开、收得拢、控得住。

“三层剖析”精准把握。谈话结束第一时间“碰头”,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归纳梳理、分析研判,提炼共性问题,形成问题台账;针对谈话过程中发现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疑似问题线索,通过约谈知情人、明察暗访、借助相关力量核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挖掘背后的情况,及时补充材料相互印证,去伪存真;以组为单位撰写个别谈话报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反复讨论研究,凝炼文字,力求写准、写真、写实,切实提高“画像”的精准度。

截至目前,碑林区已完成九轮巡察,第十轮巡察工作正在进行中,共开展谈话926人次,通过谈话及其他方式发现问题1147个,实现了十三届区委对全区8个街道、63个单位和98个社区的全覆盖,有效提升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