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有效释放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0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起。现公开发布6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 新城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办事处原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崔某某澄清正名。
2. 碑林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碑林区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原主任赵某、干部苏某澄清正名。
3. 未央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事处干部杨某澄清正名。
4. 阎良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阎良区振兴街道郑家村五组组长杨某某澄清正名。
5. 蓝田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蓝田县洩湖镇移民社区服务中心澄清正名。
6. 市公安局临潼分局纪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代王派出所民警刘某某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