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换届纪律和选人用人规定典型案例

来源: 西安市纪委           时间:2021-09-17 14:30

为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换届纪律,严格选人用人规定,切实保障我市2021年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现将近年来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和选人用人规定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原主任、党总支副书记杨海平违规提拔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问题。2014年3月至2020年6月,杨海平担任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提拔张某某;经其提拔任用的刘某某等9人均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杨海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杨海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宋永清在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07年7月,时任徐家湾街道党工委书记宋永清,为北辰村党支部原书记葛某某当选未央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提供帮助。宋永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宋永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

3、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马荣国在人大代表选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11年9月,时任徐家湾街道党工委书记马荣国,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帮助北辰村党支部原书记葛某某当选为未央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马荣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马荣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4、临潼区新丰街办城建科原工作人员姚平均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2月,时任姚罗村选举委员会主任姚平均,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审查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失责,导致时为犯罪嫌疑人的王某违规被确定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直至当选。2020年12月,姚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案件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置党纪国法、组织要求于不顾,严重破坏干部选拔任用与换届选举正常秩序,损害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严肃纪律贯穿始终,立规明矩、从严监督,坚决刹住选人用人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聚焦重点环节加强监督,从严从快查处违反换届纪律举报,对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正风肃纪的有力震慑。广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上,体现在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上,体现在以实际行动营造良好换届风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