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莲湖区纪委监委对土门街道综合执法队原队长朱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明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涉嫌贪污犯罪,非法占有罚没款;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他人财物。
朱明作为党员干部,背弃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罚没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莲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明开除党籍处分;莲湖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