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西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聂仲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聂仲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重要指示批示不坚决、不彻底,搞政治攀附,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对抗组织审查,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高档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购物卡,向他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聂仲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个人升迁搞政治攀附;经济上贪婪,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三观扭曲,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聂仲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聂仲秋简历
聂仲秋,男,1968年8月生,安徽寿县人,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7.09-1991.07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建筑系总图设计与运输专业学习;
1991.07-1995.11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建筑系教师;
1995.11-2000.07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干部;
2000.07-2002.02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总工程师(1998.09-2001.04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建筑系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2002.02-2002.12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正处级)
2002.12-2004.05西安市灞桥区副区长;
2004.05-2007.03西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2007.03-2007.10西安市灞桥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7.10-2009.12西安市灞桥区委副书记、区长(2005.09-2008.1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9.12-2010.08西安市灞桥区委副书记、区长,西安市纺织城地区综合发展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2010.08-2013.01西安市灞桥区委书记、西安市纺织城地区综合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3.01-2015.01西安市长安区委书记;
2015.01-2015.02西安市政府副市长人选;
2015.02-2017.09西安市政府副市长;
2017.09-2019.07 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