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工作本质是将群众监督转化为组织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要严格按照纪法“两把尺子”,聚焦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精准受理办理,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好第一关口,服务政治监督保障执行。《规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执法的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风向标,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和方式。把“两个维护”落实好,是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信访举报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紧盯制度执行、决策贯彻、责任落实、权力运行,着力发现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背后存在的政治问题。贯彻执行《规则》,要规范做好受理办理,强化转送件监督检查,加强对挂牌件、无实质内容件的分析研判,努力从海量的信访举报中找出真信息、真线索、真问题,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提供高质量的问题线索。
完善举报体系,巩固问题线索来源“主渠道”地位。《规则》要求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部门归口统一受理信访举报,是问题线索的总进口。监督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基本职责,需要信访举报提供大量问题线索作为监督工作的抓手,否则监督工作就缺乏着力点和方向标。贯彻执行《规则》,要积极稳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拓宽信访来源渠道,构建全面覆盖、立体高效、运行顺畅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受理渠道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移送程序、分析研判回退机制、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制约,形成闭环管理,推动信访举报工作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
深化综合运用,服务领导决策部署。《规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定期研判所辖地区、部门、单位检举控告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信访举报中包括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检举控告、批评建议和申诉,既能反映民情民意,也能折射出政治生态的方方面面。贯彻执行《规则》,要加强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着力透过海量的信访举报件,精心筛选、全面梳理、科学判断,努力把问题归纳准、分析透,提供精准、有针对性的信访举报分析。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典型案例积累,将领导关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机结合,着力发挥信访举报政治生态“晴雨表”和权力行使“观察哨”作用,当好领导身边的参谋助手。
强化宗旨意识,增进党群之间鱼水情。《规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注意工作方法,不得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信访举报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群众遇到问题,习惯找党和政府反映和解决,在这个过程中,信访举报就发挥了桥梁纽带、凝聚民心的作用。贯彻执行《规则》,必须强化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紧盯信访举报中涉及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等,持续防范和整治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带着感情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