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落实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

来源: 莲湖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0-09-27 10:23

“感谢莲湖区纪委监委及时为我澄清,还我清白,今后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刚参加完澄清反馈会,一名受失实举报的干部说道。

2020年4月,收到匿名反映某区属单位干部在家装病隔离、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信访举报后,莲湖区纪委监委迅速启动快查快转快办程序,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走访调查,最终发现该举报失实。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会同信访室,召开澄清反馈会,当面宣读调查结果,向受失实举报干部、单位领导就反映问题予以澄清说明。同时,鼓励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放下心理负担,积极开展工作,此举受到被反映人及其单位高度认可和评价。

今年以来,莲湖区纪委监委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始终把思想政治贯穿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各环节,对开展澄清工作的主要原则、适用情形、主要方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研究细化,定期对经核查反映不实的信访件进行梳理汇总,与信访室、核查组共同研究确定澄清的对象、方式和范围,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针对失实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