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做好“加减乘除”法 充分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

来源: 周至县纪委           时间:2020-06-09 09:42

自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开展以来,周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紧盯重点问题,完善流程标准,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夯实执纪审查工作基础。

广泛宣传,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信、访、网、电”和“县级检举举报平台”全方位受理,在县纪委监委网站开设“信访举报工作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机关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主要渠道,进一步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规定,公布县纪委监委来信、来访地址及来电、网络举报的方法。持续开展“四进”活动,“摆摊设点”宣传,发放宣传海报6000余份,宣传展板15块。深入路边摊位、门脸商家走访摸排,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260余次,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和受理范围的知晓率。目前已有9个镇(街)30余个村(社区)宣传全覆盖。

规范管理,减时限。定期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检举控告处置方式、办理结果,推动实现信访举报闭环管理,认真做好实名举报回复反馈工作,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进行实名举报受理告知和办理结果反馈,切实维护实名举报人权利。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掌握、甄别不同诉求,认真做好梳理排查、分类流转、督办协调工作,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数据准,对重要信访举报件、领导批示件和上级交办件通过“定期督办、临时提醒、过期问责”的方式,逐一台账销号,每季度对各承办室(组)实名检举控告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强化研判,乘效果。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归口接收要求,统一接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检举控告和有关单位移交的检举控告,确保一个口子进出。落实分级负责原则,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流检举控告,坚决防止错转、误转。深入研判,有效剔除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把问题线索从检举控告中精准筛选出来。坚持问题导向,从数据中找规律,每月进行同期对比分析,每季度进行信访分析报告,围绕信访举报反映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重点行业系统及基层突出问题进行关联分析,为研判政治生态、发现突出问题、服务监督执纪问责发挥积极作用。

紧盯重点,除根源。突出信访举报受理重点,紧盯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十项重点工作”等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坚持优先办理、严查严办、快批快办。对实名检举控告信访件必须在办理完结后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办理结果,确保实名检举控告按时办结、反馈到位,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持续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方式,通过变上访为下访、设立固定接访日等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一线调研,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和党内自我监督同步发力,厚植群众监督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