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学思结合 促《问责条例》落实

来源: 阎良区纪委           时间:2016-08-05 17:18
    8月1日,阎良区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7月19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以及中央纪委对《问责条例》的系列解读。区纪委常委及各镇纪委书记、各派驻(派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提出,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学习《问责条例》的思想认识。制定《问责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王岐山同志的署名文章是对《问责条例》的精准解释,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支部为单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方式,迅速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二是要边学边思、边学边改、边学边落实。全区每一名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对表,认真反思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政风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要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对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严格依照《条例》追究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是要主动认领责任。要认领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履职一届、问责一生”的思想意识。在换届工作中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为“镜鉴”,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挺纪在前,带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将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