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新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三项机制”文件

来源: 莲湖区纪委           时间:2016-08-16 15:55
    大兴新区纪工委全体员工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以及省委“三项机制”文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党政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制度依据和组织保障 。

    学习会上,重点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进行了全文领学,结合王岐山同志在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上强调的用担当诠释忠诚、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会议精神,准确把握问责的依据和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方法等问责实践问题,强化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会上指出省委出台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解决干部“不善为”、“不想为”、“不敢为”突出问题的有效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

    会上,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主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深入推进宣传教育,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纪工委全体干部员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背诵全文,达到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纪工委向管委会各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各支部配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资料100余册,并配合编发关于问责条例有关案例的《廉政导读》期刊,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唤醒责任意识,激发责任担当,夯实管委会各部门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严格责任追究。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使执行制度纪律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 在常态化督查的基础上,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查处,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为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要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有机结合,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结合工作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在传递“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的同时,也要积极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以达到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的目的。建立管委会容错纠错机制,协助管委会各部门抓好“对受纪律处分(谈话)党员和干部员工关心关爱和教育管理的工作”,避免“一处了之”带来的思想和行为后遗症,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职工卸下包袱,重燃干事创业热情。真正发挥《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的双向激励作用,最大限度地凝聚发展共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创新热情,为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全面建设提供坚强保证。(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