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610办公室: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 市委610办公室           时间:2016-08-15 17:50
    近日,市委610办公室组织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会议强调,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首部关于问责方面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决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王岐山同志的署名文章,对《条例》做出全面系统的解读,为我们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中央印发的关于党内问责的重要党内法规;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强化问责、严肃问责的重要举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刻领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意图,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党员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逐条学习、深刻把握。党总支要对学习贯彻《条例》做出安排,各支部要开展专题学习,特别是对照《条例》第六条明确的6种问责情形,组织专题讨论,相互交流,形成共识,为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规定。办公室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治党的要求,敢于较真碰硬,敢于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落实《条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