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委:召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辅导会

来源: 驻市民委纪检组           时间:2016-08-22 17:28
    近期,为进一步深化了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理解和把握,市民委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委党组书记、主任李社民同志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进行了专题逐条辅导,全体党组成员、委下属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辅导。
    李社民指出,中央在建党95周年之际印发《问责条例》,释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民族宗教系统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定结合起来,系统掌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法规范行使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权力,在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过程中体现《问责条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自己是“关键少数”,自觉以纪律为标尺检视自身行为,真正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发挥好“关键少数”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形成执行纪律的良好氛围。党组和纪检组要进一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指导思想,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以强有力的执行让《问责条例》可操作、能落地、见实效,锤炼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

    李社民要求,要通过党建工作来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党员干部综合素质,进而在民族宗教业务工作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地生根,积极构建和谐民族宗教关系,不断增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生命力,做到党建工作和民族宗教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要在总结上半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明确下半年工作重点和措施,结合“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发挥好目标管理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地完成各项目标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市民委委员单位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清真食品监管、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汉传佛教祖庭文化研讨会筹备、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扎实开展,为品质西安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