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瑞林:强化问责追责 倒逼责任落实

来源: 西安日报           时间:2016-09-09 15:57
    加强党的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问责条例》的出台再次彰显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念,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学习、深入领会、把握重点、全面贯彻,为推动新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在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将《问责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相结合,与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相结合,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区级领导带头学,处级领导专题学,党员干部讨论学”三学活动。通过逐级传达、主题宣讲、专题讨论等方式,对《问责条例》的内容、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是在传导责任压力上下功夫。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是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要坚决克服“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敢管敢碰,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把《问责条例》的执行情况作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三是在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要紧扣中央要求,立足新城特点,持续深化区“一制五责”党建格局,制定各级党组织书记任务清单,努力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责任体系。要围绕问责启动、组织协调、决定执行、检查考核和通报曝光、警示教育等重点环节,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谁来问”“对谁问”“问什么”和“怎么问”的问题,有力推进问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是在践行“三项机制”上下功夫。要把贯彻《问责条例》与落实省委关于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有机结合,既要擦亮眼睛,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失职失责行为,抓住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不放手,又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以精准问责倒逼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五是在敢于较真碰硬上下功夫。紧盯扶贫救助、幸福林带综合改造、火车站北广场改扩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集体“三资”管理、拆迁安置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准确运用7种问责方式,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责任,不搞下不为例,防止“破窗效应”,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醒作用,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新城区先后对火车站管委会管理薄弱、城市治理工作不力和问题疫苗案中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14名党员干部实施了严肃问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担当意识明显增强。(作者系新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