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激发担当精神 做好机关事务管理

来源: 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           时间:2016-09-08 16:03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帮助全局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特邀请“西安市反腐倡廉宣讲团”成员、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教授闫朦辅导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局党员干部共120余人参加了专题辅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宝林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闫教授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工作实践,从条例的制定及重要意义、主要制度规定和特点、切实贯彻落实条例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讲解辅导。
    张宝林对抓好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问责条例》。各总支、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学习全覆盖、落实无盲区,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党员培训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针对不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会《问责条例》内涵。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三是结合实际抓好执行。各总支、支部,每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对照检查,及时整改落实,做到深学、细思、笃行,力求学深学透,按《问责条例》要求规范好自己的工作形象和言行举止,实现以问责促进负责、以担当诠释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