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挡住“带病”干部(一)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时间:2017-08-10 17:54
    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关系民心所向,关乎事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大力整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特别是《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出台,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配套起来,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五年间,各级党组织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亮剑“带病提拔”,准确识别、坚决挡住“带病”干部,努力将干部“带病提拔”发生率降到最低,一大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脱颖而出,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落实责任强担当

    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各地各部门细化、压实选拔任用工作责任,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构筑起坚固防火墙。陕西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包括提名责任、考察责任、任用责任等;辽宁注重强化党委在动议环节的甄别筛选责任、民主推荐环节的择优把关责任和党委书记在人选报送环节的第一责任;山东郯城县明确监督执纪部门认定干部“病情”的责任……责任融入选人用人全过程。

    实行签字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普遍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意见上签字制度。大家反映,这是一个有效、管用的好办法,“签字”方式虽简单,但签下的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承诺,一把手的责任更大了,推荐人选时更谨慎了。

    以考核促落实,责任追究压阵。各地在考核评价有关领导干部时,注重把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并强化监督问责,落实倒查机制,让问责之剑具有震慑力。内蒙古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纳入年度考核范围,要求盟市厅局党委(党组)书记进行抓党建述职评议时将防止“带病提拔”作为必述内容;福建制定干部选拔全程纪实办法,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都如实记录在案;四川建立干部选任环环把关、全程“放下”和全程问责机制,对出现人选不优、表现不良等情形的,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对干部“带病提拔”实行责任倒查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用人者肩上有责任,选人者心中有担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自觉正明显增强。一位组工干部感慨:“有责任这把尚方宝剑悬着,现在,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增强了,敢于坚持原则的人也多了,没人愿触红线了,选人用人风气越来越清朗了!”

    平时功夫辨纤毫

    每到周二,浙江杭州萧山区的镇街都会活跃着一群特殊的身影,他们是萧山区委组织部的干部。近年来,萧山区将“拉家常”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手段,通过固定日期走访干部,倾听群众评价,有效将“带病”干部发现出来。

    防病先识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全面真实了解干部是基础。各级党组织坚持把知人识人的功夫下在平时,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全方位立体识别干部,不断提升“体检”“问诊”水准,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及时“筛”出了不少“带病”干部。

    ——近距离接触干部和经常性谈心谈话,改变了过去“平时少考、用时急考”的现象,增加了对干部的广泛了解。青海开展县委书记人选无任用推荐考察,从平时发现好干部;厦门每年确定干部走访计划,在日常走访中了解干部;杭州通过旁听党委(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了解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个人情况;黑龙江规定每年至少与市(地)、省直、省属高校、企业班子成员谈话一次,每两年与所有省管干部谈话一次。

    ——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和群众口碑、德才表现等,成为发现问题、辨别干部优劣的重要依据。湖北襄阳市通过专项考察,及时掌握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山西大同市、江西宁都县结合开展平时考核、任职考察、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深入到干部的工作单位、居民小区去听真言、摸实情,注重从干部平时表现、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江苏等地出台干部德的考核办法,通过个人陈述承诺、正向反向测评、专项调查等措施考德。

    ——经常性的分析研判破解了不选任不研判、一次研判管长久问题,提升了会诊辨析的精准度。河北、安徽等地明确,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可采取常规、专项、定期等形式研判;广东要求一把手带头掌握干部信息、带头参与分析研判,以此带动班子其他成员主动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履行好党委(党组)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在干部监督信息整合中的应用,防止了信息孤岛化、碎片化、闲置化,实现了对干部的准确甄别、评价。多地运用大数据思维,建立分析研判数据平台,通过横向、纵向的全景动态分析,研判干部是否存在“病症”。各地组织部门还普遍建立了与巡视、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掌握干部的动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