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线索来源。在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上,委局机关及派驻(出)机构每月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排查,对重复反映、可查性大的问题线索重新核查,由案件管理室全程督办。加强与司法机关、财政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落实案件线索通报和移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拓宽案源线索。
严格监督检查。紧盯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从重点部门、重要环节入手,以查处“四风”变异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为重点,把区纪委督查与派驻(出)机构自查相结合,采取查阅账目票据,深入征集线索等方式,对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及基层站所、社区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管理、民生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低保管理混乱和乱发津补贴等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分办查处,强化督查效果。
突出督办审查。推进督办长效机制,区纪委常委带队,重点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督办。对线索具体、影响较大的交办件,明确分管领导,开展重点督办;对直接受理的自办件,建立管理台帐,随时掌握进展;对派驻(出)机构办理的案件,联系处室分片督办,确保按期办结。
规范监督执纪。坚持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执纪审查,突出实践运用,按照执纪内容具体化、监督程序规范化、监督管理痕迹化的原则,将监督执纪细化为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五张“流程图”,形成《新城区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手册》下发全区并专题培训,以范例形式加深对《工作规则》的理解运用,切实提高全区监督执纪工作水。(张轶 汤冰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