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陵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干部赵永宁,利用农村危房改造帮建户16个人的身份资料办理了1张陕西信合银行卡,并将银行卡据为己有。赵永宁伪造上述16名帮建户签字,将自己为帮建户办理的银行卡号提供给张卜镇财政所,要求镇财政所将危房改造补助款打入该卡中,并将镇财政所支付的补助款24.2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6月,赵永宁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