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邹晓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凸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全面贯彻,释放了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和高压态势,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操性,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履职尽责、从严监督执纪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是提高认识,在政治站位上体现新高度。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条例》的鲜明特点和深刻内涵,尤其是身处经济高速发展的开发区,更要树牢“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进一步筑牢政治信仰的“压舱石”,打牢政治理论的“基本功”,架牢政治规矩的“顶梁柱”,着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深化学习,在学深悟透上体现新境界。 新《条例》对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学习贯彻条例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学深悟透、学思践悟,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新《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是精准运用,在监督执纪上体现新实践。围绕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坚守第一职责定位,聚焦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14个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突出政治监督,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督促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经开区落地见效。坚持以企业和群众为中心的执纪理念,以深化作风问题排查治理掀起“问责风暴”,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容错纠错机制,当好“婆婆嘴”,念好“紧箍咒”,使广大党员干部明规矩、存戒惧。
四是严于律己,在遵纪守法上体现新标杆。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执行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条例》规范言行,始终把牢道德操守的“高线”,始终不触党纪国法的“红线”,始终坚守为人处事的“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身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争做遵规守纪的党员表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战士”。